編者按:早前,有許多網友提問:“爲什麽打完第三針科興後,疫苗接種狀態有效期卻顯示到2月過期?”。對此,熱心網友“米夏”在《新加坡眼》APP上爲大家進行了科普,詳細爲大家介紹了疫苗接種狀態有效期的相關問題。
以下爲網友全文:
本文比較長,會討論到以下方面的信息:
疫苗各劑次之間的推薦和最短時間間隔 (包括單一疫苗和混打的各種情況)
如果冠病康複者在感染之前還沒有完成整個疫苗接種程序,後續應該怎麽辦?
對感染康複者來說,180天的豁免期是什麽意思?
今天樓主看到 “小白兔” 的求助帖子,標題是:“打完第三針科興,爲什麽提示有效期在二月?”。當下覺得很奇怪,點進去閱讀後發現,作者說(2021年)10月27日接種完科興第三針後,TraceTogether App原本一切正常,但今天(2022年1月3日)打開卻發現,疫苗接種狀態處突然開始顯示“有效期” —— 疫苗已接種的綠色狀態的有效期到2022年2月。
原本沒有這樣的顯示,卻突然變成這樣,發生在誰身上估計都會很不解,于是作者就發了帖。評論中也有幾乎同樣情況。
借用小白兔的圖,疫苗狀態顯示爲這樣:
(圖源自@小白兔授權)
如果這個狀態一直延續下去不做任何處理的話,有效期一過,疫苗完全接種的狀態很可能就變無效了,到時可能對生活尤其是外出會造成相當的不便。
這是怎麽一回事呢? 樓主很好奇,當下心裏的兩個猜測是:
1)系統後台的單純技術性錯誤;
2)系統後台的自動判斷條件設置的問題(可能跟政策有關)。
(疫苗接種狀態的判定,應該是MOH的相關系統後台自動來做的,根據診所上傳的疫苗接種時間和類別、以及後台設置的各種判定條件來自動進行判定。大部分情況下自動判定都應該沒問題,小部分情況如果出現判斷錯誤,受影響的用戶可以指出和提交問題,然後應該會交由人工進行核對和調整。)
如果是像2)中所述,跟政策有關的部分,那麽,有可能會是因爲什麽呢? 在討論中,根據@小白兔 和 @楓Wilson 提供的信息來看,這個問題跟疫苗混打應該無關(接種了三針科興和科興國藥混打都有出現這種情況)。
同時,也有其他評論表示,同樣三針滅活疫苗,自己的疫苗狀態沒有問題,一切正常。
這樣一來,樓主確實有些好奇。加上本地疫苗政策的各種細節規定確實時常有更新和變化,就趕緊去查了查現行的關于滅活疫苗、包括混打的相關政策說明。
結果發現,在疫苗接種差異化安全管理措施的文件中,有一些很詳細和細節的信息和規定。
(這個疫苗接種差異化安全管理措施系統,看上去很長一串字很複雜,其實就是一直以來我們用的,根據新冠疫苗接種狀態的不同,在不同的地方和環境下,對人們的活動進行不同的管理措施的系統。簡單來說,就是根據TraceTogether App裏面的疫苗狀態,來看人們能不能進商場、能不能進醫院、能不能參加各種活動、各種場所的限制,等等。)
相關規定其實一直在動態更新,2022年1月1日剛剛發布的最新一版的規定,大家可能在新聞上都有見到其中一些條款,比如對于感染後康複的人,疫苗狀態的豁免期由270天減少至180天。
而其實,規定當中還有一些信息,是新聞沒有很多報道的,大家也可能並不清楚。其中,跟TraceTogether App上顯示的疫苗狀態相關性比較強的,其實是關于“完全接種”狀態的認定。
怎樣才算“完全接種”?
文件裏,MOH列出了9種受本地認可的疫苗。(都是MOH認證的,但其中大部分沒有納入新加坡的國家計劃,也就是說,個人可以打,打了之後也承認,只是費用要自負、副作用風險要自擔;相對的,納入了國家計劃的疫苗免費、並且國家承擔萬一有不良反應的後續治療等等。) 文件裏也說明了對于每一種疫苗,分別完成怎樣的程序才算是被真正認可成“完全接種”(“完全接種”的意思,目前指的是完成第一輪主要接種程序,不包括加強針 — 加強針是第一輪接種完全完成之後、再額外進行的第二輪接種)。
文件截圖如下:
(截圖自:https://file.go.gov.sg/vdsmminfo.pdf) (注:上圖中關于科興和國藥的注射劑次的寫法有待商榷:真正的完全意義上的完全接種應該是3 doses三劑;表格右半部分也寫明了第二和第三劑之間的時間間隔。但由于目前政策是打完兩針後,App上會顯示暫時性的“完全接種”狀態,所以表格上第三列還是寫的2劑。)
完全完成第一輪主要接種程序(疫苗狀態完全成爲“完全接種”)指的是:
輝瑞:2針。第一針和第二針間隔推薦21天,最少間隔17天。全部完成之後過14天,疫苗接種狀態會成爲“完全接種”。
莫德納:2針。第一針和第二針間隔推薦28天,最少間隔24天。全部完成之後過14天,疫苗接種狀態會成爲“完全接種”
國藥:3針。推薦間隔:第一針和第二針間隔21天,第二針第三針間隔90天。最短間隔:第一針和第二針最少間隔17天,第二針第三針最少間隔86天。第二針打完後14天,疫苗接種狀態會成爲“完全接種”(但是這時只是暫時狀態,只有120天的有效期,從第二針接種當天開始算)。第三針打完後,不需要等待,會立刻顯示爲正常的完全接種狀態。
科興:3針。推薦間隔:第一針和第二針間隔28天,第二針第三針間隔90天;最少間隔:第一針和第二針最少間隔13天,第二針第三針最少間隔86天。第二針打完後14天,疫苗接種狀態會成爲“完全接種”(但是暫時狀態,只有120天的有效期,從第二針接種當天開始算)。第三針打完後,不需要等待,會立刻顯示爲正常的完全接種狀態。
看到這裏,大家是不是會想:原來時間間隔其實是有詳細規定的。原來各個劑次之間,其實是有最短的時間間隔的規定的。
其實這一點,從科學角度來說非常自然,人體需要時間對疫苗産生反應,而想要最後達到多劑次疫苗的比較好的效果,就需要在中間留出身體的反應時間。
如果混打疫苗,時間間隔要怎麽算呢? 這個就比上面還要複雜一些了。樓主盡可能寫清楚一些吧。先上一張截圖:
(截圖自:https://file.go.gov.sg/vdsmminfo.pdf)
——對于沒有感染確診過新冠的人來說:
如果mRNA疫苗之間混打(輝瑞和莫德納混打):2劑,推薦間隔21天,最少間隔17天,第二針14天後顯示完成接種。
如果是滅活疫苗(國藥和科興)和其他類型疫苗混打:3劑,分以下情況: (注:下面的“其他”是指其他的除科興國藥以外的被WHO認可的疫苗; “間隔一”是第一劑和第二劑間隔的時間; “間隔二”是第二劑和第三劑間隔的時間):
其他 – 科興 – 科興:推薦:間隔一21天,間隔二28天;最少:間隔一17天,間隔二17天。
科興 – 其他 – 科興:推薦:間隔一21天,間隔二28天;最少:間隔一17天,間隔二17天。
科興 – 科興 – 其他:推薦:間隔一28天,間隔二90天;最少:間隔一13天,間隔二86天。
其他 – 國藥 – 國藥:推薦:間隔一21天,間隔二21天;最少:間隔一17天,間隔二17天。
國藥 – 其他 – 國藥:推薦:間隔一21天,間隔二21天;最少:間隔一17天,間隔二17天。
國藥 – 國藥 – 其他:推薦:間隔一21天,間隔二90天;最少:間隔一17天,間隔二86天。
以上混打程序,第二針完成後14天,疫苗記錄會開始顯示暫時性的完全接種狀態(有效期120天,從第二劑疫苗接種日期當天開始算,不是從開始顯示完全接種開始算);
第三針完成後疫苗接種狀態不用等待,會立刻變成正常的完成接種狀態。
如果接種的疫苗中有還未被WHO認可的,那麽暫時目前來說新加坡是不認可這些劑次的,也就是說打過了在政府眼裏也等于沒打過,目前政府只認可WHO列表上的疫苗。(WHO列表也是在不斷更新中,有新的通過審核的疫苗就會加進去。)
——對于感染過新冠的曾經的確診者(但確診前沒有完成完整的接種程序)來說, 同一文件給出的解釋截圖如下:
(截圖自:https://file.go.gov.sg/vdsmminfo.pdf)
實話說這一段表格,樓主看著的感覺是講得還不夠清晰。
所以,再繼續挖文件,這一份對于科興和國藥的部分講得更明白一些:
(截圖自:https://file.go.gov.sg/sinovac-mixed-vac-combi.pdf)
綜合兩份文件來看,對于曾經感染過新冠,但在康複之前並沒有完成首輪疫苗接種程序的,想要疫苗狀態成爲真正意義上的完全接種,分以下情況:
如果本來是單純打mRNA的(輝瑞和莫德納,兩者間可以混打):康複後最少需要打1劑,推薦確診後3個月接種,最少間隔是28天(從確診到打疫苗最少間隔28天),打完後14天疫苗狀態顯示完全接種。 如果是接種的疫苗中包括滅活疫苗(科興或者國藥)– 不論是全部打的科興國藥還是說混合了其他類型的疫苗,各種情況如下: (注:下面的“滅活”是指科興或者國藥的任何一個, “其他疫苗”是指除科興、國藥、強生以外其他的被WHO認可的疫苗(強生因爲本身是只需要打一劑,所以被排除在這個程序表格之外))
滅活 – 感染康複 – 其他:從確診日到打“其他”疫苗的接種日至少需要間隔28天;
滅活 – 滅活 – 感染康複 – 其他:從確診日到打“其他”疫苗的接種日至少需要間隔28天(注:前兩針滅活應該也需要滿足本身滅活疫苗程序對于第一第二針的時間間隔要求);
感染康複 – 滅活 – 滅活:從確診日到康複後第一針滅活疫苗至少需要間隔28天,兩針滅活疫苗之間的間隔至少13天(科興)或者17天(國藥);
滅活 – 感染康複 – 滅活 – 滅活:從確診日到康複後第一針滅活疫苗至少需要間隔28天,後面兩針滅活疫苗之間的間隔至少13天(科興)或者17天(國藥);
其他 – 感染康複 – 滅活 – 滅活:從確診日到康複後第一針滅活疫苗至少需要間隔28天,後面兩針滅活疫苗之間的間隔至少13天(科興)或者17天(國藥);
滅活 – 滅活 – 感染康複 – 滅活:從確診日到康複後的那一針滅活疫苗至少需要間隔28天
滅活 – 其他 – 感染康複:第一第二針疫苗之間至少需要間隔17天,這種情況的話,感染康複後不需要再打疫苗。
其他 – 滅活 – 感染康複:第一第二針疫苗之間至少需要間隔17天,這種情況的話,感染康複後不需要再打疫苗。
是不是很複雜?樓主寫的時候敲字都累……
然後,一個重點來了,這個文件表格下方寫了一個很重要的注腳:該表格中的信息僅僅是寫明了“最短間隔時間”, 新加坡可能根據情況選用“推薦間隔時長”而不是“最短間隔時長“來進行判斷,而”推薦間隔時長“可能會比上面的”最短間隔“要更久。
推薦間隔,請大家參考上一部分的科興國藥包括混打的兩劑次間的推薦時長(21天或者28天)。
綜上所述: 在大部分情況下,如果感染之前沒有完成疫苗的首輪完整接種程序,在確診日過去28天之後,都需要繼續打疫苗,把整個程序走完。具體打哪一種,可以根據上面列出的情況和個人情況來選擇。
而時間間隔的話,樓主建議,如果有可能,盡量選擇“推薦”的時間間隔,而不是“最短時間間隔”。(推薦間隔也並不意味著一定要絕對在比如第21天或者第28天去,晚幾天甚至晚幾周都是可以的。)
對于不是之前一直居住在新加坡,是來旅行或者有其他事由,同時已經在來到新加坡之前接種過2針科興或者國藥疫苗的,入境時候會有一個30天的豁免期,需要在這30天內去補打第三針完成整個的滅活疫苗的接種程序。
大家看到這裏,是不是真的覺得要暈掉了,這些間隔真的很繁瑣啊。
事實上,這已經是簡化版本,真正詳細的在這裏: https://sso.agc.gov.sg/SL/IDA1976-S273-2021?DocDate=20210515&ProvIds=Sc1-XX-Sc1-#Sc1-XX-Sc1-
一份非常長的表格,列舉了各種情況,比如涉及到科興的疫苗程序就列出了14種情況之多。大家有興趣可以看看。
這份表格上值得注意的是表格的第四列”End”。見下面截圖中最右邊一列:
原來,”完全接種“狀態也並不是絕對永久的,表格上寫的最多也就是”365天“。
當然,真正到了快要到期的時候,到了第一批疫苗接種者完成疫苗程序快要滿一年的時候,政府也應該會根據疫情的情況繼續更新相應的政策,比如說的確需要大家繼續接種才能保持疫苗狀態,或是可以自動延續,等等。不論如何,這都在提醒我們,疫苗接種,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我們自己也都要做好這個准備。
也跟大家分享一個小例子,解讀一下疫苗狀態是怎麽回事。
下圖中的疫苗記錄上,顯示科興接種了兩針,第二針是在21年8月3日,與此同時,疫苗狀態顯示的是一個臨時的完全接種狀態(有效期到22年2月25日)。
這是怎麽回事呢?
首先,這位朋友還沒有完成滅活疫苗三針的要求,所以疫苗狀態顯示的是臨時性的,有一個有效期。
可臨時的有效期不是從第二針開始算120天麽?爲什麽會是22年2月?
這是因爲這位朋友在10月27日確診了新冠,因此,疫苗狀態看起來是從確診日開始計算的120天。
後續要怎麽辦?
參照疫苗、確診、以及上文所列出的對于新冠康複者來說的各種疫苗情況,這裏應該適用的是
滅活 – 滅活 – 感染康複 – 其他 或者 滅活 – 滅活 – 感染康複 – 滅活 這兩種序列中的任何一種。
也就是說,確診之後滿28天,打滅活疫苗或者其他疫苗都可以,按照推薦的時間間隔完成這整個程序之後,疫苗狀態應該就會變成不帶有效期的正常綠色狀態。
下面,樓主回到@小白兔的帖子,試著腦洞一下,如果說疫苗接種狀態突然更改並不是因爲系統的技術性錯誤,有可能是怎麽回事。
就帖文和評論中有提供比較詳細的疫苗記錄來看:
情況1:
兩針科興 一針國藥,第二針8月4日,第三針10月14日 — 疫苗狀態從正常突然變成臨時的、有效期到2022年2月11日(也就是第三針之後120天)
情況2:
三針科興, 第二針7月21日,第三針10月14日 — 疫苗狀態突然變成已過期、有效期顯示爲2021年11月18日(第二針之後120天)。
情況3:
三針科興,第二針7月30日,第三針12月6日 — 疫苗狀態正常
情況4:
三針科興,第二針7月19日, 第三針11月11日 — 疫苗狀態正常 樓主根據查到的文件細節加上上面非常有限的幾個記錄開腦洞推測(僅屬于個人腦洞而已,一切以最後官方回複爲准):
首先,根據上面提到的MOH文件中的腳注可以看出,MOH判斷一個人的疫苗接種狀態是否是”完全接種“,是會考慮每一針之間的時間間隔的。(理論上,疫苗各劑次之間的確是有一定的時間間隔要求,來盡可能最大化地發揮疫苗的作用,因爲身體對于疫苗的反應需要時間。)
因此,MOH的系統後台自動判定疫苗狀態的部分,應該也是有考慮進去這一點。並且,這一點也是可以變化,有可能之前是最短間隔就可以,過一段時間可能改成要按照推薦間隔,等等。(這些後台的更改,我們當然是不知道的。)
其次,上面列出的這很有限的4個情況裏,在前2個疫苗狀態突然改變的例子當中,第二針和第三針的時間間隔都相對比較短。樓主算了一下,都沒有達到86天的最短間隔。
而與此同時,其他兩個疫苗狀態正常的例子中,第二針第三針的時間間隔相對都比較長,都達到和超過了90天的推薦間隔。
那麽,樓主個人開腦洞推測,是不是有可能是由于第二第三針時間間隔的問題,導致系統後台判定狀態改變。
那爲什麽之前是正常的呢?
額,這就真的得要等MOH的解釋了。比如,是否因爲1月1日更新了規定?或者是後台在新規則出來的情況下也作了新的調整?這些信息我們都不知道,所以,還是等看看MOH後續是怎麽處理或者解釋這個事情的吧。
最後,補充一點點關于康複後180天豁免期的事情。
政府的說明:
(圖源自:https://www.gov.sg/article/updates-to-safe-management-measures-from-1-jan-2022)
康複後的豁免期到底是什麽東東? 這其實是對于在感染新冠之前還沒有完成首輪接種程序的人而言的(再次說明:mRNA需要打兩針才算完成,滅活疫苗需要打三針才算完成)。
這部分人群,他們因爲還沒有完成首輪接種程序,所以疫苗狀態還不是真正的完全接種。(有可能是”正在接種“,”未接種“,或者已經打過兩針滅活疫苗的話是一個臨時120天的“完成接種”狀態。)
他們在感染和治療期間,以及康複之後一段時間內,由于身體狀況還不是很好,是不推薦同時打疫苗的。–
這也是爲什麽上文中有要求必須要確診後至少28天才可以去打疫苗。
具體要等多久,需要根據每個人自己的身體情況來定。有些人恢複的快一些,確診後28天一到就可以去打了;有些人慢一些需要久一點,那就必須要等久一些、等身體更好一些才能繼續去完成疫苗程序。
注意,在這期間,盡管感染過並康複了,身體裏面應該是有了抗體,可他們的疫苗狀態,一直始終都是”沒有完全接種”的狀態。– 這會對他們日常的出行,包括上班上學等等,造成很大的不便。基本上大多數地方都不可以進。
因此,MOH就給了一個180天的豁免期,從確診日開始算。在這段時間內,如果康複了可以出門了,即使疫苗狀態顯示的是”沒有完全接種”甚至是”未接種”等等,也不必受到各種疫苗差異化管理措施的限制,可以和別人一樣進出公共場所、上班上學購物等等。
所以,豁免期和疫苗接種狀態上面的“過期日”不是一個概念。前者不會顯示在疫苗接種狀態上,而後者,通常是由于接種了兩針滅活疫苗但還沒打第三針的緣故。
那麽,怎麽使用這個豁免期呢?或者說,在豁免期內進入公共場所,要怎麽讓人知道自己是可以進的呢? — 給在場的工作人員看康複出院證明(上面有日期,可以拍張照或者掃描一份存在手機裏。)
與此同時,在這180天內,應該盡快去完成首輪接種程序,這樣在180天結束之後就可以正常使用TraceTogether出示疫苗記錄,以免耽誤出行。 (圖文來自新加坡眼APP網友米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