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議員發言時一定要有憑有據,他們只有在主持會議的議長或副議長點名之後才能起身發言,也不能使用“你的演講”或“你說過這個”等直接面向其他國會議員的字眼,而是應該以主持會議者爲對象發表演講。
國會議長陳川仁日前在個人面簿貼文,說明國會議事規則。他也提到,如果議員都隨心所欲地發言或提問,議事程序將陷入混亂。“這種情況發生時,我的職責是維持紀律及國會的尊嚴和秩序,包括不允許違反規定或沒適當發言理由的議員講話。”
國會規定,主持會議者若認爲議員發表“無關緊要”或“冗長重複”的言論,可打斷對方講話。陳川仁說:“規則用意不在于限制發言,而是管理好這個空間,確保公平、一致,讓議事程序如常進行,爲更多議員提供發言時間。”
他也說,在大多數情況下,議員的行爲都是負責任且成熟的,他幾乎無須祭出“鞭子”或“權杖”來約束對方。“但如果須采取強硬的態度,我不會有任何遲疑,否則就是失職。”
國會秘書處本月18日在面簿發貼文講解國會議事規則。陳川仁出任議長以來,國會秘書處多次借助社交媒體賬戶分享幕後工作情況,如介紹國會通譯員及相關程序。貼文指出,議員獲准發表“個人說明”時,可對之前的言行進行說明、舉證、道歉或糾正不實陳述,他們須在獲議長批准後才發言,而且要先提呈發言內容。
國會本月10日開會時,新加坡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指有教育部教師對未接種冠病疫苗的學生采取差異化管理措施,卻無法給出詳實證據。他隔天作出澄清時又試圖發表新的講話內容,結果被陳川仁多次打斷,並追問信息來源。最後他才說信息取自聊天應用Telegram一個家長群組的截圖,並承認自己不知是哪一所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