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負責人說可以“隨意拿”,男子一天內和兩個朋友前去,從佛社偷走四尊百年佛像,被判坐牢14個月。
袁培生(36歲,譯音)面對三項控狀,一項偷竊罪,一項不誠實挪用財務罪和一項欺騙罪。
他昨日(2月7日)在妻子的陪同下出庭,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調查揭露,去年4月15日晚上7時許,被告帶著一名朋友陪他去位于芽籠16巷的善緣古佛社。
兩人于晚上7時26分抵達,被告聲稱認識善緣古佛社的負責人,還稱對方准許他隨意拿走心儀的佛像,兩人接著便一人抱著一尊佛像離開。
同晚9時許,被告又帶著另一朋友到佛社,以同樣的理由告訴朋友,然後又各自抱走一尊佛像。
據調查,被告偷走的四尊佛像總價值4600元,東窗事發後都已歸還給善緣古佛社。
主控官指被告自2002年起就有案底,曾犯下販毒、吸毒、無駕照駕駛、欺騙、偷竊等罪行,因此必須嚴懲以達阻嚇作用,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2到14個月。
負責人:可拿別人拜過並非出售佛像
善緣古佛社負責人解釋,可以拿的是別人拜過,並非出售的佛像。
記者聯絡上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她受訪時說,被告不時會到佛社,兩人曾打過招呼,但不熟。
“我們是說過可以拿,不過是那些別人拜過,請來這裏放的,可是他拿走的是要出售的佛像,而且都是百年古佛。”
她也說,即使要拿也應該先說一聲,而不是不問自取,那就同等于偷。
多次聯系不上才報警
翻閱電眼發現被告拿走佛像後,負責人並沒有馬上報警,而是找人聯系對方,希望他把佛像歸還。
怎知,怎麽都聯系不上他,最終才選擇報警。
“雖然他後來托人叫我們不要告他,但我們已經報警了,只能交由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