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味集團兩名前高管未申報與飲品公司亞洲物語的相關利益關系,昨天認罪後被判罰款,接下來五年也被禁止任職所有公司的董事。
庭上揭露,兩人選擇不申報的原因之一,是爲了不影響藝人賴怡伶的丈夫王詠生升上連鎖咖啡店金味集團(Kimly Group)總裁的大計。
金味集團前執行主席林喜烈(56歲)沒向集團申報利益關系,集團收購亞洲物語(Asian Story Corporation)時也沒通知新加坡交易所,面對抵觸公司法令及證券與期貨法令兩項控狀,被判罰款15萬元。
集團前執行董事謝書強(47歲)知道這層利益關系卻沒申報,面對一項抵觸證券與期貨法令,被判罰款10萬元。
根據案情,王詠生、陳金華,以及王家烨三人在2009年創辦亞洲物語,由于王詠生和陳金華當時在另一家飲品公司百佳企業(Pokka)任職,他們把股份記在王家烨名下。
林喜烈隔年在亞洲物語投資了30萬元,分得30%股份,他也選擇把股份記在王家烨或生意夥伴的名下,但仍是股份的受益人。
金味集團2018年計劃收購亞洲物語,因爲林喜烈同時擁有的亞洲物語股份,交易存在利益沖突。集團董事曾進行兩次會議,但林喜烈始終沒公開相關利益關系。在進行這項交易前,集團必須獲得股東的批准,並在事後馬上通知新交所,但因爲林喜烈隱瞞真相,集團並沒有這麽做。
林喜烈認爲,他在金味集團2016年首次公開售股時沒呈報這件事,因此決定繼續隱瞞下去。他也向調查人員稱,若自己的30%股份被公開,大家可能會問及其余70%股份的擁有者。他當時想把所有業務,包括亞洲物語的生意,安置在金味集團旗下,形成一個對金味集團業務有利的生態系統。
謝書強擔心這將間接揭露王詠生和陳金華也擁有亞洲物語的股份,或影響他們在百佳企業的工作,破壞王詠生升任金味集團總裁的計劃。
控方指這個決定剝奪了集團股東的權益,嚴重打擊公衆對上市公司管理過程的信任,須給予嚴懲以起阻嚇作用。
代表林喜烈的高級律師文達星指出,被告收購亞洲物語是爲了拓展金味集團的業務,沒有從中謀取私利,股東或集團也沒因此蒙受財務損失。
謝書強的代表律師陳勵正則表示,被告已感到懊悔不已,以後不會重犯。
《聯合早報》之前報道,身爲百佳國際前總裁及百佳企業前副總裁的王詠生,被指同時擁有亞洲物語部分權益,並涉嫌三次在百佳與亞洲物語達成交易時,未向百佳透露他與亞洲物語的利益關系,早前被控三項抵觸公司法的控狀。 百佳在2019年起訴王詠生,向他索討至少1025萬元損失,王詠生也提出反訴。不過,官司持續不到一年,雙方就宣布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