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指出,許多受害人是被告好友,對她非常信任,但她卻出賣了好友對她的信任,精心規劃如此龐大的騙局。法官下判時指這場騙局牽涉大筆款項以及多個受害人,必須嚴懲阻嚇他人效仿。
郭培賢 報道
前女房屋經紀以買賣位于黃金地段的扣押房産爲計劃招攬投資,實則設下“龐氏騙局”,53人上當受騙,涉及金額超過3542萬元。
55歲的梁麗怡面對欺騙、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等857項罪狀,昨天承認其中51項控狀後被判坐牢14年。
法官下判時指這場騙局規模龐大,牽涉大筆款項以及多個受害人,必須嚴懲阻嚇他人效仿。
庭上揭露,梁麗怡是在2010年開始精心布局,邀請投資者參與她實行的“扣押房産投資計劃”(Distressed Properties Scheme),聲稱會用投資人的錢集資購買位于我國黃金地段即將被扣押的房産,然後轉手賣給外國豪客。
她聲稱與一名銀行家和律師合作,能取得“內部消息”,搶先以低價購買這些房産。她聲稱投資人六至八月內就能得到10%至30%的回報,吸引多人上當。
除此之外,她在2014年展開另一個騙局,邀受害人加入“生意資助投資計劃”,聲稱用投資金額借錢給起步公司,每個月能有7%到9%的回報。
在騙局揭穿之前,她不斷鼓勵受害人增加投資金額,甚至慫恿一些人賣金飾以及動用公積金。
被告錢到手後沒有進行任何投資,而是用來支付自己的家庭開銷、房屋和汽車分期付款等,另一部分錢則當做每個月的回報交給投資人,這些所謂的“回報”其實是受害人自己的錢。
調查顯示,被告在五年裏騙走53人共3542萬零685元,爲了避免騙局穿幫,她把其中3040萬零730元發給了受害人。
2015年5月,她因沒錢支付受害人而逃至泰國。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表示,被告是因爲太多人參與她的投資計劃,才決定要停止計劃,她有打算將錢還給投資人。
但是,她指投資人卻開始騷擾她,甚至試圖危害她和家人的生命,她在走投無路下才選擇逃亡泰國。
她到了泰國後,非常擔心家人安危,甚至患上憂郁症,一度自殺,但後來被當地人救起,撿回一條命。
兩年後,她的憂郁症好轉,感到非常內疚,覺得應該回國負責任,于是到當地新加坡大使館自首,2017年11月17日在我國機場被捕,還押至今。
被告今早在庭上穿著囚服,原本烏黑的頭發已成一席白發。
控方反駁律師的說法,指被告根本就是在胡說,回到新加坡的真正原因,是因爲她在泰國已經沒有錢過活。
主控官指出,許多受害人是被告好友,對她非常信任,但她卻出賣了好友對她的信任,精心規劃如此龐大的騙局,五年來沒被發現,涉及金額足以讓任何人都震驚。
庭上揭露,被告至今未做出任何賠償。一部分受害人日前鬧上法庭索取賠償,聲稱她欠了衆人約6000萬元。
她在2016年4月21日宣布破産,而她與丈夫名下位于東部的洋房,遭到變賣得到約62萬3341元。這筆款項一半被商業事務局扣押後,交給總檢察長保管,而另一半是由官方受托人(Official Assignee)保管。(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