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兀蘭雙屍案被告上訴被駁回 掐死妻女前經紀維持死刑

2022 年 2 月 24 日 架构师笔记

昨早發表上訴裁決的五司也指出,被告張錦興在犯案前確實是一名疼愛女兒的父親,這或許讓人難以理解他爲何舍得對愛女下此毒手。

兀蘭雙屍案被告上訴要求改判他誤殺,但被最高法院上訴庭駁回,殺死妻女的他終究逃不過死刑。五司認爲,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在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郁症,所以他的謀殺罪責不能減輕。

昨早發表上訴裁決的五司也指出,被告張錦興(46歲)在犯案前確實是一名疼愛女兒的父親,這或許讓人難以理解他爲何舍得對愛女下此毒手。“不過,單是這個異常的決定,不足以說明被告在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郁症。”張錦興聞判時顯得冷靜。

這起轟動一時的案件發生于2017年1月20日上午。張錦興在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六樓某四房式單位內,先後掐死身懷六甲的妻子鍾佩珊(39歲)與女兒張梓甯(4歲)。案發九天後,即農曆大年初一,警方接獲通報上門,發現兩具燒焦的屍體,當場逮捕被告。之後,張錦興就謀殺妻女的兩項控狀在高庭受審。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在前年11月裁定張錦興謀殺罪名成立,並判他死刑。不服所判的張錦興上訴至最高法院,由五司在去年10月開庭審理。

辯方:患嚴重憂郁症 被告應判誤殺罪名

辯方稱,張錦興在工作及感情生活方面都受到嚴重打擊,才會自覺走投無路而殺死妻女;此外,也有兩名精神科醫生診斷張錦興患有嚴重抑郁症,他的謀殺罪責應被減輕至誤殺罪名。

不過,五司在書面裁決中指出,精神科醫生所做的診斷,主要以被告自己的陳述爲依據,法庭還必須仔細考慮其他證人對于被告的精神狀態所提供的信息。

在五司看來,無論是被告的行爲,或身邊親友及同事的證詞,都無法說明被告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郁症。例如,家人不認爲被告有情緒低落、體重下降或失去胃口的迹象。被告能夠積極地嘗試解決財務問題,甚至在犯案後想辦法遮掩罪行,這些都顯示被告具備一定的思考能力,與嚴重抑郁症患者的病症並不吻合。

至于辯方指控方選擇以謀殺條文提控被告等于違憲,五司也不接受此立場。五司解釋,刑事法典中第300(a)的謀殺條文與第299的誤殺條文具備不同的入罪條件,控方並非從刑罰的角度出發,才決定以謀殺罪提控被告。誤殺罪名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及外加鞭刑,而按300(a)的謀殺罪,刑罰是強制性死刑。

無法支付家庭開銷 被告與妻爭執引發殺機

早前審訊揭露,原本當房地産經紀的張錦興因收入減少,轉當裝修公司業務員,但薪酬無法支付家庭開銷。迷上賭博的他到處向人借錢,一度欠下12萬元。

案發早上,因擔心被幼稚園追討學費,張錦興決定不讓女兒上學,結果與妻子在臥房大吵起來。妻子在女兒面前數落張錦興說:“你看看你父親多沒用!”

張錦興一氣之下用毛巾緊緊勒住妻子的脖子,之後改成徒手把她掐死。妻子斷氣後,張錦興勒死女兒,並對她說:“親愛的,去找媽媽,爸爸就快來了。”(人名譯音)

相關文章:

  • 發展商無須付“扶正”費用 老洋房屋主上訴被駁回
  • 低智商強奸犯判進改造所 控方上訴被駁回 大法官:不能剝奪低智商者改造機會
  • 三司:指控不實也與刑罰上訴無關 虐死女傭女雇主索監獄醫藥檔案被駁回
  • 上訴庭駁回刑事動議申請 馬國運毒跑腿今天正法
熱點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6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