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被告沒有前科,第一次觸犯法律。被告當時經濟出現問題,面對阿窿追債的壓力,所以才想到要典當丈夫的金飾。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行爲浪費公共資源,在報假案的七小時後才承認自己撒謊。基于時間造成的損失及可能造成的損失都不大,主控官因此建議法官判她罰款1500元。
(早報訊)58歲婦女爲了還阿窿債,托男友人將老公的金飾典當套現,但又害怕老公誤會她紅杏出牆,因此制造家中遭破門行竊的假象,隨之報假案,被判罰款1500元。
調查發現,被告在案發當天下午3時便回到家,並非她所稱的晚上8時。事實是,被告把金鏈和金戒交給男性友人替她到當鋪典當,好能套現償還欠阿窿的錢。她的丈夫對一切都毫不知情。
被告如今已悔不當初,懇求法官輕判。
根據案情,去年6月14日晚上8時許,被告致電報警,稱回家發現大門、窗口及鐵門都開著,丈夫藏在冰箱的金項鏈和金戒指都不翼而飛。接著,警方到被告位于文禮道第178座組屋的住家單位展開一系列的調查,翻閱電眼、爲被告及她的丈夫錄口供等。
被告代表律師指,被告找男性友人代爲典當金飾,擔心老公以爲她出軌,才選擇撒謊報假案。
警方追問下,被告于隔天淩晨3時許才坦誠,指是她將家裏弄亂,制造家中被破門行竊的假象,讓丈夫以爲自己的金項鏈和金戒指被偷。
被告諾哈雅蒂昨日(3月9日)承認報假案,她所面對的另一項抵觸放貸人法令罪,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