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妻有兒的承包商,過去5年天天下載黃片和兒童性資料“滿足自己”;警方接獲通報上門搜查,竟找到超過16萬個色情檔案,其中有近5萬照片和視頻涉及兒童性虐內容。
被告黃吉國(譯音,54歲)承認一項收藏兒童性虐資料,和一項收藏猥亵影片的罪名後,前天被判坐牢32個月。
根據案情,警方接獲情報後,在2020年7月29日搜查被告的住家,起獲了一個筆記型電腦及24個硬盤。經過進一步檢查,警方在電腦和硬盤中發現一共16萬4666個色情檔案。性虐極變態最小女孩僅2歲。
被告黃吉國申請展期服刑,獲准2萬保釋。(海峽時報)
這些色情檔案中,有至少4萬6946個檔案含有兒童性虐內容的視頻或照片。
主控官指出,這些內容不但色情,還極其變態,包括拍攝者逼迫孩童進行各種難以啓齒的異常性行爲;檔案名字都會描述兒童的年齡,以及所遭受性虐待方式。
被告在調查中承認天天下載兒童性虐資料用來“滿足自己”,但不會去看小過4歲孩童的內容。
主控官指出,雖然被告這麽說,但是視頻中的最小受害者,是年僅2歲的女孩。
被告求情
“妻兒靠我一人撫養”
被告妻子周四陪他出庭;被告求情時說是一腳踢的承包商,妻子孩子都靠他一人撫養。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說他還得支付電話費、水電費、繳稅,並且給家用,請求法官念在妻兒的份上從輕發落,也要求法官給予他們幫助。
主控官反駁,指被告所做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即便他的家人得爲他的罪行埋單,都不是減輕刑罰的理由。
法官下判後說,如果他的家人需要幫助,他可以入獄後找監獄署或者其他機構協商。
被告申請展期服刑,法官批准他3月10日服刑,讓他以2萬元(約6萬令吉)保釋在外。
聽聞保釋金的數額後,他在庭上說擔保人是他的妻子,沒有足夠錢幫他擔保,請求法官幫忙。但是,他周五最終還是在保釋金額沒減少下,獲得保釋。
被告開始犯案時
女兒年僅6歲
主控官指被告開始犯案時,女兒年僅6歲。
主控官認爲,被告犯案太過頻繁,而且無論爲了什麽變態想法,這麽大量收集兒童性虐資料,都是令人發指。
主控官說,被起獲的色情檔案中都是年幼的受害者,被告的行爲制造需求,將會促成更多受害者的出現;而且他剛開始犯案時,女兒也只有6歲。
主控官指出,被告雖然沒有相關前科,卻不是一時糊塗犯案,如果不是警方獲得情報將他逮捕,他所犯下的罪行難以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