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狀顯示,被告從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間三次無照購買軟氣槍。首兩批貨物在送往被告住家之前,分別在新郵政中心和樟宜航空貨運中心被攔截,被告隨後遭當局調查。
軟氣槍于3月2日抵新,不過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樟宜航空貨運中心發現包裹內有類似槍械的物品,及時攔截並通知警方。
主控官指出,被告清楚知道須有執照才能進口槍械,但還是照樣下單訂購軟氣槍。
這是被告首次觸法。律師指出,被告當時碰到人生低谷才幹下罪行,他決心不再重犯,懇求法官判他一周短期拘留。
有別于發射金屬子彈的普通槍械,軟氣槍只能射出塑料彈丸,但仍有可能傷人。軟氣槍通常用于競技娛樂活動,根據本地條規,只有持執照者允許進口這類槍械。
律師:被告買槍擺家中 無意圖使用
然而,被告沒有因此住手。案情顯示,他在2021年2月25日在網購平台再訂購價值約365新元的軟氣槍,准備從馬來西亞運抵新加坡。這次,被告安排讓貨物先送往朋友的住址,但他的朋友對計劃並不知情。
(早報訊)獅城男子網上訂購軟氣槍(airsoft gun),被當局盯上後仍不住手,近半年內三次無照進口軟氣槍。槍械抵新時統統被攔截充公,男子今天(3月14日)被判坐牢一周及罰款3000元。
被告喬納森·蘇巴瑪甯(Jonathan Supramaniam, 30歲)承認三項無照進口槍械的罪名,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代表律師求請時表示,被告只打算把槍支擺放家中,沒有意圖使用,他也沒有造成任何損傷。
控方卻反駁,被告的個人問題不能成爲犯罪的借口,促請法官以公共利益爲出發點,判被告監禁。法官同意控方的說法,指被告連續三次違法,顯然不是一時沖動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