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不會容忍對公務員使用暴力的行爲,將毫不猶豫地對漠視法律者采取行動。
警員隨後突擊了男子的住所,並從他的住所起獲另外五把刀。初步調查顯示,這起事件與恐襲無關。
新加坡警察部隊發出文告說,警方在昨天(3月14日)晚上9時10分左右接到報案,指一名男子帶著一把刀在武吉巴督西8道高聲喊叫,疑似在找人。
(早報訊)一名27歲男子涉嫌在公共場合持刀致傷警員,明天將被控上法庭。
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刻行動,到場逮捕男子。過程中,男子竟從自己的T恤裏掏出一把刀朝一名警員扔去,擊中警員的右臉。警方過後起獲這把刀做爲證物。
涉事男子將在明天(16日)被控持危險武器及蓄意傷人妨礙公務員執行公務等罪名。一旦蓄意傷人並妨礙公務員執行公務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長七年監禁、罰款和鞭刑。一旦在公共場所持有危險武器罪成,則面臨最長三年監禁及不少于六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