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拖車頭左轉時碾死了人行過道上的婦女,肇禍司機承認疏忽駕駛,被判監禁五個月。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去年3月31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本茱魯路(Penjuru Road)的交界處,死者是48歲的韓麗君。
拖車頭司機羅振成(譯音,69歲)日前認罪後,除了被判坐牢五個月,出獄後各級駕照也吊銷八年。
案情顯示,被告在事發前因紅燈而在交界處停車,婦女站在拖車頭左側,准備越過馬路。
人行過道亮起綠人時,允許車輛行駛的綠燈也同時亮起。婦女踏出馬路時,被告也開著拖車頭左轉,卻沒注意到有人過路,結果將她撞倒。
據早前報道,被告沒有察覺撞了人,繼續向前行駛,直到其他車輛示意停車,他才知道出了事。
被告事後下車嘗試救人,路人也撥電向民防部隊求助,可是婦女傷勢太重,當場氣絕。
根據拖車頭的行車記錄,車子左轉之前,婦女站在車子左側至少15秒,被告在這段時間裏應當看到她。
衛生科學局報告則指出,擋風鏡上的貼花可能擋住了被告的視線,他左轉時,婦女的部分身影可能出現在窗外,但他沒有注意到。
控方指出,被告駕駛的是重型車輛,撞到人的後果較嚴重,因此在路上行駛應更加小心。況且他左轉的地方是人行過道,他有責任留意行人,但他連人行過道亮起綠人都沒注意到。
控方說,被告當時雖沒有危險駕駛,但他一時的疏忽卻奪走一條寶貴的人命,因此促請法官重判。
死者的弟弟去年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姐姐是人事部職員,在出事地點附近工作了20多年。她出事時是下了班,要過馬路到對面搭巴士回家。
他說,姐姐與52歲的丈夫育有三個兒子,23歲長子當時剛服完兵役,另兩個兒子仍在求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