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揭露,被告于2020年9月14日早上11時許,開著貨車從百彙東岸醫院的停車場駛出,准備右轉到直落古樓路。
老婦隨即被送院救治,無奈隔天不治。驗屍報告顯示老婦的死因是頭部重創,傷勢與車禍情況相符。
被告當時停在路口處查看左右車道,隨即踩油門右轉,但他右轉時沒有留意到一名過馬路的老婦,閃避不及撞上老婦,導致老婦當場倒地。
調查報告顯示,被告案發時的車速僅每小時約7至16公裏,但他當時右轉時理應能從前方右側看到老婦正在過馬路,若他當下及時停車,將可避免車禍發生。
律師也說,被告案發一個月後遇上另一起車禍,進而發現他頭部有腫瘤須動手術,也有腎衰竭的問題,懇請法官輕判。庭上沒揭露另一起車禍的詳情。(人名譯音)
貨車司機吳康成(36歲)今天(4月13日)承認一項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後,被判坐牢10周和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控方說,盡管老婦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但被告作爲駕駛者有責任看清楚周圍情況後再駛出。
男子開貨車從百彙東岸醫院的停車場駛出時,沒留意路況,撞倒一名過馬路的84歲老婦,老婦送院搶救後隔天仍傷重身亡。
律師代爲求情時說,被告是初犯,他案發時車速非常緩慢,事發後也立即下車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