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指出,被告曾有吸毒的前科,背叛受害人對他的信任,惡意陷害,預謀幹案,促請法官判他坐牢五年15個月鞭三下。
隔月8日,被告刻意等到受害人入眠後,于淩晨1時至2時之間將冰毒混入受害人水瓶內以及冰箱內的食物,深知對方當天一定會食用。
受害人當天到醫院接受診治,訴指心悸、乏力、高度警覺,驗尿結果也發現他尿液中含有安非他命(amphetamines)和冰毒的成份。
案發時,被告住在受害人的家中,而受害人也是該房子的屋主(Co-Owner)之一。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5月12日的《新明日報》。
男子曾棄保潛逃,保釋期間稱因壓力大又吸食冰毒。
吃了三四口食物,屋主發現味道苦苦,全身發熱,心中起疑後檢查電眼,赫然發現遭下毒,隨之報警。
2019年9月,被告因對受害人心存怨恨,有意給他一個教訓,于同月9日以150元購買一包冰毒。
被告原本計劃在受害人吃下後,向肅毒局舉報,好讓對方在涉嫌吸食毒品的罪名下被捕。豈料,受害人吃下三四口食物後,發現食物苦苦,感覺全身發熱,回想剛喝的水也有一樣的苦味,懷疑食物有問題。
他檢查家中電眼,發現被告在他的食物和水中下毒,同天下午4時51分報警。
被告于2020年3月31日因下藥的罪行被控,隨後保釋在外。
同年8月31日,他又遭警方逮捕,尿液檢測發現含有冰毒成份。被告承認自己因壓力大,又開始吸食冰毒。
被告曾棄保潛逃
四個月後(12月31日),被告棄保潛逃,法庭隨之發出拘捕令。
對屋主心存怨恨,男子深夜在他的食物和水中下“冰毒”,計劃報警舉報。
被告吳忠宏(49歲,譯音)共面對六項控狀,包括下藥以及抵觸濫用毒品法令的罪行。他今早(5月12日)承認其中三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法官最終判他坐牢六年鞭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