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法官指出,沒有證據顯示西瓦特地收集一些沒被公開的信息,然後在離職時把相關資料或文件帶走。在法官看來,西瓦在舊東家工作時累積了一定的經驗與相關知識,他自然可把技能應用在下一份工作上,這麽做並不違法。
而且,事實是其中一名網店老板得知西瓦離職的消息後,主動建議與他合作開新公司,由後者取代起訴人供應寵物産品給網店。由于網店本來就對起訴人的服務感到不滿,打算另找供應商,法官認爲,這樣的情況並不等同于西瓦故意與他人串謀損害起訴人的利益。
法官:被告所取得資料 不是商業機密
寵物商品公司雇員離職,引來舊東家起訴他盜取公司的“機密資料”來另起爐竈和搶走生意,導致公司每個月損失約15萬元利潤。但高庭法官認爲,前雇員在就職期間所累積的行業知識不屬于受法律保護的機密信息,他有權把自己的技能帶到下一份工作。
發起訴訟的是一家名爲Asia Petworld的寵物産品供應商,答辯人西瓦巴南是公司的前雇員,他離職後所設立的新公司Global Pet Company被列爲第二答辯人。案件今年3月在高庭開審,菲立·惹耶勒南法官上個月底發出裁決。
訴方指責西瓦另起爐竈後,一些客戶改向西瓦的公司拿貨,導致起訴人生意減少,每個月估計少了15萬元利潤。訴方認爲,西瓦之所以能搶走生意,是因爲他利用之前在公司工作時取得的機密資料,包括經銷商資料、暢銷貨品清單、進貨成本、轉賣利潤,以及合約內容等,西瓦這麽做等于是違反了他與起訴人之間的雇傭協議,須對起訴人做出賠償。
法官同意,身爲起訴人的雇員,西瓦有義務不在任職期間濫用公司的機密資料或將信息外泄。不過,他不認爲訴方指責西瓦所取得的資料算是商業機密;例如,既然只要直接聯絡經銷商就可取得産品價格,這方面的信息毫無機密可言。
根據判詞,起訴人是一家新加坡公司,專向海外授權經銷商以低價買進與寵物相關的産品,再轉賣給網上零售商店。
法官也指出,證據顯示有客戶對舊東家的服務感到不滿意,即使前雇員沒有另開公司,舊東家也未必能保住生意。
西瓦于2015年1月正式加入公司擔任貨倉經理,任職期間負責接收與處理經銷商供應的貨品,再把貨品分批包裝,直接運送給不同網店的顧客。西瓦在去年2月28日離職,之後與一名網店老板合開新公司,同樣從事供應寵物商品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