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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涉嫌使用危險武器在小印度傷人,其中兩人被警方逮捕,一人尚在潛逃中。
警方在其中一名追捕嫌犯過程中,也逮捕另一名涉嫌窩藏嫌犯的34歲男子。
上周六(4日)淩晨2點33分左右,警方接獲通報指小印度加富路發生襲擊事件,兩名男子遭受撕裂傷並被送往陳笃生醫院。
警方隨後確定涉嫌攻擊事件三名男嫌犯的身份,並在4日當天和三天後(7日)逮捕其中兩人。這兩名男嫌犯分別爲26歲和28歲,他們因涉嫌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被捕。
26歲嫌犯在本月6日被控上法庭。另一名28歲嫌犯涉嫌用刀子傷人,周四(9日)被控。
警方在逮捕28歲嫌犯的行動中,同時逮捕另一名涉嫌窩藏罪犯和持有受管制武器的34歲男子,後者于9日被控。
警方在文告中指出,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傷害他人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七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以上任何組合的刑罰。
窩藏罪一旦罪成則可被判坐牢、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