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被告是一名德士司機,事發前喝了半罐咳嗽藥水,開德士時感到昏昏欲睡,結果沖上走道,駛入遊樂場,最後撞到組屋柱子才停下。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當天因爲咳嗽嚴重,才喝了半罐咳嗽藥水,其他兩瓶的空罐子,並非當時喝下。
警方到場後,逮捕被告,在德士內發現三罐空的咳嗽藥水瓶子。
德士司機喝了咳嗽藥水後昏昏沉沉,開上走道後還駛入遊樂場,最後撞入組屋樓下。
另一則控狀顯示,同天晚上9時23分,被告在中央醫院的急診部分咬了警員的左手臂。
被告陳素平(41歲,音譯)共面對兩項控狀。他昨天(6月16日)承認一項魯莽駕駛危害他人安全罪名,另一項蓄意傷人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罪行,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律師也說,被告已感到懊悔,也是首次犯下交通有關的罪行,要求法官輕判。
法官指出,雖然當時有三人避開車子,沒人受傷,但被告知道喝下咳嗽藥水後的作用,但他還是喝了大量的咳嗽藥水後開車,判被告坐牢一個月,吊銷執照六個月。
律師說,被告有三個年幼小孩,希望能夠回去處理家事。法官同意,讓被告展期服刑。
庭上揭露,事發在2021年9月6日下午4時,地點是在女皇鎮惹蘭魯馬丁宜(Jalan Rumah Tinggi)第9座組屋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