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的苦與樂
陸思愛與丈夫顔順福(顧問,39歲)則在尋找監護人方面遇上困難。設立監護人,是爲了確保萬一養父母離世,被領養的孩童能有人繼續照料。父母年事已高,兄弟姐妹又有自己的孩子,顔順福夫婦最後找到了教會牧師幫忙。
顔順福帶兒子顔恩騎車。(受訪者提供) 顔順福和兒子顔恩。(受訪者提供)
她說:“我就看了,真的是很開心。這個年齡真的是很好玩,很好玩。”
“你第一次回家”、“你一歲生日”、“你學會騎車”、“你第一次遊泳”……以及“你第一次來新加坡,你的生母抱著你”。
由于領養假只有一個月,養父母須盡快學會照料嬰孩,並與孩子建立感情紐帶。陸思愛受訪時坦言,由于沒有血緣關系,一個月的時間還是太短。
身爲人母的陸思愛(牙醫,39歲),有個厚厚的故事本,翻開來每一頁都貼有照片,照片下寫著她對四歲養子顔恩說的話。
姐姐陳憫恩和妹妹陳嘉恩。(受訪者提供)
陸思愛急性腸胃炎,吃不下東西時,顔恩會跑到她身邊,說“媽媽我愛你”。每個周六,顔順福都會帶著顔恩嘗試戶外運動,騎車、滑滑板。
對陳孝德夫婦來說,最難的是時間。當時陳孝德50歲,鄭璇珠45歲,而領養要求父母與孩子的年齡差不超過50歲。如果要領養嬰孩,他們剩下的時間不多。
憫恩和顔恩來到新加坡後,兩個家庭都經曆過一段新手爸媽時期。
顔順福夫婦赴越南前,也做了同樣的決定。陸思愛說:“我們出發前就想好,無論如何都要領養那個男嬰。見到的第一個嬰兒,就是要領養的那個。”
不過,陸思愛也明白透露領養身份不是件一勞永逸的事。“不是說你在他兩歲的時候告訴他是被領養的,他就會明白。因爲他的大腦還沒有完全發育,所以這是一個持續的過程。”
領養的過程有挑戰,但對于兩個家庭來說,最難忘的還是和孩子們度過的快樂時光。
不過,在正式尋找待領養孩童之前,兩個家庭都經曆了長達近一年的評估,以了解他們的領養動機、育兒技巧、家庭背景、財務、健康、家庭環境等情況。通過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步。
對于晚婚的這對夫妻來說,在知命之年能有孩子相伴,已是“神的恩賜”,不會忌諱告知孩子身世。陳孝德說:“用這兩個越南字,就是爲了告訴她們,她們的根是越南。”
一般印象中,因爲重男輕女的觀念,女嬰通常會被遺棄,但實際情況是,由于更多的領養父母想要女孩,女嬰反而更“搶手”。
領養不是挑選
飛去胡志明市,看到憫恩的第一眼,鄭璇珠就對自己說,不用選了。“我們的態度就是,第一個需要一個家庭的嬰孩,我們就領養他。”
意識到年齡差距甚大,陳孝德夫婦2020年領養了二女兒嘉恩,這樣即使他們不在了,憫恩也能有一個姐妹爲伴。
爲了盡快領養到一個嬰孩,顔順福夫婦選擇了相對較容易等到的男嬰。陳孝德夫婦傾向于女嬰,則需要等待更長時間。
不過鄭璇珠說,最大的困難還是和孩子的年齡差距。“兩歲的孩子要做很有趣的東西,要跟她跑來跑去,但我覺得很累。”她笑說,帶孩子出門,偶爾還會被當做祖母。
鄭璇珠當時需要兼顧工作、家庭和照料憫恩,一時手忙腳亂。直到家裏請了幫傭後,情況才有所好轉。
兩個家庭的領養之路都始于2017年。同樣都是試管授精失敗後,兩對夫婦開始考慮領養。
鄭璇珠的特別時刻,是在出差時收到女兒發來的視頻,對她說“媽媽我想你了”。
2022年5月,新加坡國會三讀通過領養孩童法案,法案內容有三大主旨,包括確保每個領養孩子擁有良好家庭環境。根據新法令,有意領養者須出席一個解釋領養手續的簡介會,以及一個鼓勵領養者以坦然和適當方式向孩子透露他們是領養孩童的講解會。
陳孝德和兩個女兒。(受訪者提供)
領養憫恩和嘉恩一對女兒的陳孝德(項目經理,55歲)和鄭璇珠(會計,50歲)夫婦,也保留著兩個女兒生母的照片,打算以後給她們看。其實在爲孩子取名字時,夫妻倆就做好了向她們透露身世的准備——四歲及兩歲的憫恩和嘉恩,英文名字裏分別含有越南字“Minh”(憫)和“Cay”(嘉)。
陸思愛從不避諱領養的話題,甚至在顔恩還是嬰孩時,就告訴他“你是被領養的”。“如果我們不說,就好像保守了一個秘密,而秘密是一個總要被隱藏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