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黃文達在之後的半年多無聲無息,沒有聯絡林思明或告訴他官司有何進展。2017年1月,林思明決定另請律師,後者查詢後發現,原來索償官司因黃文達沒有遵守披露文件的庭令而被終止。林思明知道後大感吃驚,他當時也無法重新入禀法院,因爲已過了車禍索償的法律期限。
一名遇車禍的德士司機原本可獲得全額賠償,然而他的代表律師對案件不聞不問,也沒有遵守庭令提呈所需文件,導致索償官司最終因律師的疏忽行爲而被終止,德士司機至今分文未得。
這並非黃文達首次因專業行爲失當而面對紀律處分。他在前年因把客戶的錢存進自己獨資經營的律師事務所銀行戶頭,被三司特別庭谕令吊牌一年。(部分人名譯音)
事隔近三年,林思明聘請律師入禀法院起訴鍾俊雄疏忽,並且在訴辯雙方同意下取得間中裁決,鍾俊雄須負100%的賠償責任,案件隨後進入估算賠償金額的階段。
被判賠償客戶卻分文未付
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指出,黃文達的失責行爲給客戶帶來嚴重後果,包括錯過打索償官司的法律期限。此外,即使面對紀律檢舉,黃文達也不提呈任何答辯書,只以“感到厭倦”的借口來搪塞,三司認爲,由此可見他毫無悔意。
2016年6月,辯方要求林思明提呈一系列資料與文件來支持他的索償要求,包括醫藥報告與公積金結存單等,當時林思明剛委任黃文達爲新的代表律師。林思明知道後,也把相關資料交給黃文達,並吩咐後者盡快跟進。
擁有約30年執業經驗的資深律師黃文達在星期五(7月1日)被三司特別庭斥責嚴重違反職業操守,被令即日起不准執業五年。
大法官發表口頭裁決時指出,黃文達的客戶原本在索償官司中有全盤的勝算,最後卻因爲他不聞不問的行爲而索償失敗。當面對紀律檢舉時,黃文達也選擇不提交任何答辯書或書面陳詞,甚至認爲自己應接受罰款了事,這都反映了他對于自己的過錯毫無悔意。
林思明之後起訴黃文達專業行爲疏忽,獲得法院在去年9月判他勝訴,黃文達須賠償7萬2879元,但他至今未付分文。林思明也向律師公會投訴黃文達,紀律審裁庭裁定黃文達專業行爲失當,案件移交三司特別庭,由三司決定他應接受的處分。
以“感到厭倦”爲由 不提呈任何答辯書
德士司機林思明在2012年11月12日遇車禍,男子鍾俊雄開車撞上德士車尾,導致林思明脖子與肋骨疼痛,胸口也感覺不適。
大法官星期五發表口頭裁決時指出,黃文達的客戶原本在索償官司中有全盤的勝算,最後卻因爲黃文達置之不理的行爲而索償失敗。當面對紀律檢舉時,黃文達也選擇不提交任何答辯書或書面陳詞,甚至認爲自己應接受罰款了事,這都反映了他對于自己的過錯毫無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