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精深局只能通過終止合約,及發起民事訴訟追討已發放的款項,擬議修改的法令將允許當局下令違例者采取補救措施,退還款項及追討已發放補助。
文告也指出,建議修改兩項法令旨在提高法令清晰度,包括完善精深局法令的資助範圍,及確保技能發展稅法令中的“薪酬”(remuneration)定義,與中央公積金法令中的“工資”(wages)保持一致。
即日起展開公共咨詢
精深局星期五(7月8日)發文告,指教育部和精深局計劃修改精深技能發展局(SkillsFuture Singapore)法令及技能發展稅(Skills Development Levy)法令,賦予精深局更多監督、調查和執法權限,包括對付濫用精深局補助和計劃,及做出虛假陳述者。
目前,精深局只能通過終止合約,及發起民事訴訟追討已發放的款項,擬議修改的法令將新增條文,允許當局下令違例者采取補救措施,退還款項給受影響的個人,及追討已發放的補助。
另一新增條文則要求提供課程者,若收費後無法按時開課或突然中斷課程,須退還已收款項給繳費者,無法遵守可判處監禁最長12個月或罰款1萬元或兩者兼施。
成人培訓課程越來越多,一些培訓機構濫用補助的案例也漸增,成立六年的精深技能發展局因此計劃通過修法,加強他們對這些濫用行爲的調查和執法權利。
當局就修法展開公共咨詢,公衆可從即日起至8月5日上網提供反饋和建議。
新條文建議,若任何人濫用精深局補助,包括誘導該局錯誤發放補助,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監禁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同時還要繳付相當于不當手法取得補助數額的罰款。
公衆可到民情聯系組網站了解更多詳情,當局9月會在民情聯系組和精深局網站公布公衆反饋,以及教育部和精深局的答複。
此外,對精深局和補助計劃做出虛假或誤導性廣告也屬違法,可判監禁最長六個月或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
文告指出,隨著更多人貫徹終身學習,精深局過去幾年加強對技能發展基金和持續教育培訓課程的補助力度,但當局也發現濫用補助和計劃的案例漸增。例如,一些機構或營銷中介謊稱他們提供的培訓課程獲得精深局認證,或指課程免費,但實際上學員須動用個人的技能創前程培訓補助(SkillsFuture Cr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