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張枕河)9月2日,新加坡交易所(SGX)正式發布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主板上市規則。該規則將于2021年9月3日正式生效。
針對SPAC的框架發布,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首席執行官陳文仁指出:”新交所的SPAC框架將爲企業提供更豐富的融資途徑,並且在價格和執行方面有更強的確定性。我們希望通過推出SPAC制度吸引更多高質量的公司在新交所上市,爲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選擇和投資機會。爲達成這個目標,我們將著重發起人的素質和其過往的記錄。在制度設計上,我們也提升了發起人所涉及的利益與風險,以及發起人與股東的利益相關性。”
據介紹,新交所的SPAC框架主要涵蓋以下幾個要點和要求:
1.SPAC上市時市值不可低于1.5億新元。
2.SPAC必須在上市後的24個月內完成並購交易。如符合相關規定條件,期限可延長最多12個月。
3.在SPAC上市到並購交易後六個月內,發起人股份處于鎖股期; 符合相關要求的發起人則得就所持股份的50%履行多六個月的鎖股期。
4.根據SPAC的市值規模,發起人必須在SPAC上市時認購不低于2.5%至3.5%的股份(股票、單位或認股權證)。
5.只有獲得過半數獨立董事的批准和過半數股東的投票支持,才能進行並購交易。
6.股東所持有的認股權證可以與普通股分離。認股權證行權導致的股東稀釋影響不得超過50%。
7.所有獨立股東均享有贖回權。
8.發起人在SPAC上市時持有的”提振激勵”(promote)股份上限爲20%。
據悉,在新交所發布SPAC框架征求意見稿後,共收到80逾份反饋意見。這些反饋意見來自金融機構、投行、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企業金融服務公司、私人投資者、律師、審計師及相關協會等。新交所是在認真考慮並分析了所有反饋意見後,完成SPAC的框架設計。新交所將與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合作,通過教育項目等方式向投資者介紹SPAC。此外,新交所還會與新加坡董事協會合作,向潛在的SPAC董事介紹具體的相關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