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 (SGX) 將成爲亞洲第一家提供特殊目的收購公司 (Spac) 上市服務的主要交易所,新規則將于周五(9 月 3 日)生效。
這些規則是在廣泛的公衆咨詢活動後最終確定的,該活動發現交易所的框架被廣泛接受。SPACs是由一組稱爲發起人的投資者組成的空白支票或空殼公司,它們通過首次公開募股 (IPO) 籌集現金,然後收購一家現有公司。
這個過程比傳統的 IPO 快得多,並且可以産生強勁的估值。一旦籌集到資金,Spac 發起人就有一個固定的時間框架來“de-Spac”,即確定目標公司並完成合並或收購。如果沒有找到合適的交易,投資者可以贖回他們的資金。新交所周四表示,在 Spac 框架下上市必須具備某些關鍵特征,包括至少 1.5 億美元的市值。
de-Spac 必須在 IPO 後 24 個月內進行,最多可延長 12 個月,但須視條件而定。已經參與 Spac 交易的新加坡公司包括叫車和食品配送巨頭 Grab Holdings 和在線房地産公司 PropertyGuru。
Spac 上市框架是在 3 月 31 日至 4 月 28 日之間的協商過程之後制定的。
該交易所指出,包括金融機構、投資銀行、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基金在內的大約 80 名受訪者提供了反饋——“可能是近期對新交所咨詢的最高回應率”。
幾乎所有受訪者都支持引入 Spac 框架,稱這將有利于公司、投資者和新加坡資本市場。它將爲公司提供另一種籌集資金的途徑,與傳統的 IPO 相比,這種途徑可以更快地獲得公共資本和流動性。
受訪者表示,反過來,投資者將獲得投資私人公司的機會,否則這些公司只能在私募股權領域獲得。他們還指出,Spac 框架將增加這裏提供的投資産品的多樣性,增強當地資本市場的活力,確保新加坡跟上全球趨勢並保持競爭力。
新加坡 United First Partners 亞洲研究主管 Justin Tang 先生對允許 Spac 上市的舉措表示歡迎,但他指出,考慮到它們已經在其他全球金融中心獲得了突出地位,現在爲時已晚。
“這不僅僅是上市,還有流動性……投資者希望能夠以接近報價的價格進行買賣,”他補充道。
作爲公司治理倡導者的新加坡國立大學教授 Mak Yuen Teen 表示,新交所必須確保在 Spac 保薦人申請上市時對其進行大量盡職調查。
“Spac 是一家空無一人的公司,所以這取決于它背後的人,”麥教授說。
他警告說,即使發起人是知名的私募股權或風險資本投資者,也並不一定意味著他們會在 Spac 交易中取得成功。新交所表示,受訪者還被要求就 3 億美元的最低市值標准發表評論,或者是否應將其提高到 5 億美元。很大一部分人表示,3 億美元的要求太高了。“這些受訪者指出,業務合並的目標公司通常是 Spac 初始規模的三到八倍,”他指出。
3 億美元的最低市值意味著合適的收購目標公司的市值必須超過 10 億美元。新交所表示:“亞洲幾乎沒有估值超過 10 億美元的目標,而且擬議的要求限制了在新加坡上市的 Spacs 的可用目標公司池。”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局首席執行官陳文金( Tan Boon Gin)表示:“我們希望 Spac 流程能夠産生在新交所上市的良好目標公司,爲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和機會。”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指出,該框架“將新交所定位爲區域先行者”,以滿足亞洲快速增長公司的融資需求。一位發言人表示,與此同時,還有一些保障措施可以幫助散戶投資者了解 Spacs 的獨特功能。投資者監管機構證券投資者協會(新加坡)表示,將委托研究公司對 de-Spacs 進行獨立研究,以指導投資者如何投票支持與目標公司的合並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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