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立公積金制度以來,在1.44億實際繳存者中,38%的人成爲住房貸款人,制度受益比例高。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至今,已經成爲我國住房保障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發揮了重要的政策性住房融資作用,但今年2月以來的“存廢之爭”讓其再次成爲熱點話題。有人認爲住房公積金制度不公平,已經完成它的曆史使命,主張廢除。我認爲,評價住房公積金制度要從效率和公平兩個方面來考察。
先看其制度效率。自建立公積金制度以來,已經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335萬筆,其中雙職工占三分之一,即約有5500萬人受益。在1.44億實際繳存者中,38%的人成爲住房貸款人,制度受益比例是比較高的。
根據2018年的數據,當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53萬筆,發放金額1.02萬億元,平均每筆貸款高達40萬元。這在三線城市交首付後就基本解決了職工購房問題。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低,5年期以上爲3.25%,比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基准利率低1.65-2個百分點。爲此,僅2018年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就爲購房職工節約利息2020億元。按平均10年貸款期算,每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節約利息支出8萬元。
在行政管理成本方面,全國有342個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網點3439個,從業人員4.4萬人,2018年提取了管理費117億元,每億元資産的綜合管理成本僅21萬元。是全國少有的自收自支的福利制度。而其他幾乎所有繳費型和非繳費型福利制度,都是靠財政養活的,甚至包括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
就住房公積金的制度公平方面來看,其具有覆蓋面廣、透明度高等特點。
截至2018年,公積金實繳人數1.44億人,覆蓋面逐步擴大。在具有可比性的社會保險中,除醫療和養老以外,失業保險覆蓋1.96億人、生育保險2.04億,而這兩項的強制性都要大于住房公積金。其他一些繳費型制度覆蓋人數就更少,例如企業年金,覆蓋人數不到2400萬。
在1.44億繳存者中,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占31%、國企占20%、私企占31%、外資企業占8%,其余10%爲民辦非企業單位、集體企業和其他類型單位等。而在2018年公積金新開戶1990萬人中,私企占50%,多達994萬人。私企繳存占比不斷提高,說明發展趨勢正在進一步好轉。
住房公積金還需每年向社會公布“年報”,包括繳存人員按單位性質劃分比例、按類型公積金提取、各種類型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貸款、業務收支及增值收益、各省住房貸款和增值收益分配、資産風險等情況。這在全國繳費型和非繳費型福利制度裏,是公布信息最爲齊全、透明度最高的。
從上述效率和公平兩個角度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表現並不差,且確實爲職工緩解住房難發揮了作用,其曆史使命並未完結:中央部委和一、二、三線城市各級政府和事業單位每年公開考試錄用的人員承受著較大購房壓力,同時又承擔著國家機器運轉職能,取消住房公積金,就意味著他們解決住房問題存在回歸到福利分房的可能性,那將更不公平。
當然,住房公積金制度也存在一些問題,而最大的兩個問題,一是投資收益率太低,跑不贏通脹,繳存職工記賬利率更低;二是統籌層次太低,貸款率高的地區(天津99.5%)和貸款率低的地區(青海78%)間不能調劑。
爲此,其具體改革思路有四:一是,提高統籌層次,加強地區間互融互通,提高收益率;二是,整體改制爲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公司,成爲獨立法人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美國兩房和吉利美的思路);三是,改組爲國家住房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思路);四是,與企業年金合並(新加坡中央公積金的思路)。
總而言之,住房公積金制度雖然有一些問題,但仍有其現實需要,應加快制度改革的步伐,而不是因噎廢食。
□鄭秉文(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編輯:何睿 校對: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