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漳州5月10日電(通訊員黃思佳 鄭清輝 歐新蕊)以投資理財經營活動爲名,引誘他人進行傳銷投資,騙取錢財,案發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近日,福建省龍海市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林某某提起公訴。
DEMWK理財,即沃客理財,是引入了新加坡DEMWK理財經營模式,但其本質就是傳銷模式,該模式無任何實體生産、銷售産業,僅依靠不斷發展新會員繳交入會費用作爲收益來源。
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間,林某某經王某某、謝某某推薦注冊成爲“DEMWK理財”(又稱“沃客理財”平台)會員,該平台要求參加者按一星至六星不同的會員級別繳納人民幣700元至3500元不等的費用購買激活幣獲得加入資格,並按“二叉樹”(1個會員賬號下只能設置左右兩個分支)結構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依據。
林某某在該網站平台注冊賬號後,以繳費注冊會員可獲得高額“回報”爲名,積極發展下線,並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共發展下線會員549人,下線會員層數超過3層。
2018年6月19日,林某某迫于其上線謝某某已判刑的壓力,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經法院審理,王某某、謝某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