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趙白執南
當下,隨著資源短缺、環境汙染、氣候變化等環境問題凸顯,ESG(E即環境、S即社會責任、G即公司治理)因素逐漸被納入投資者的評估決策當中。
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ESG對于投資者而言,可以降低風險、提高回報;對于企業而言,可以合理規避多項風險,提高企業治理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對于我國來說,發展ESG披露還面臨不小的挑戰,也需要一系列基礎設施建設。
監管機構醞釀推進ESG披露
近年來,環境和社會風險成爲各界日益關注的主題,這些風險可能直接導致投資者撤資、企業被罰款。同時,在社交媒體日益發達的今天,ESG方面表現不佳也可能對企業名譽造成影響。
香港聯合交易所(下稱“港交所”)是中國ESG披露的標准制定先行者。早在2012年,港交所就出台了《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要求上市企業披露ESG報告;2015年,在新一輪咨詢後,港交所將《環境、社會及管治指引》部分指標分兩階段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第一階段是在2016或之後財年披露時環境、社會的一般披露要求“不遵守就解釋”,第二階段是從2017或之後財年,環境類指標全部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目前,23個“不遵守就解釋”指標已經全部生效。不僅如此,港交所對于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也進行了檢視,今年5月,港交所抽取400家發行人的ESG報告,針對其第一階段披露回顧,並發布《有關2016/2017年發行人披露環境、社會及管治常規情況的報告》。
德勤中國華北區副主管合夥人、德勤中國華北區風險咨詢主管合夥人謝安介紹,ESG不僅僅是節能減排、捐款公益,其包括的範圍還涉及環境影響、雇員、産品責任、供應鏈等議題。從港交所要求披露的ESG內容來看,既包括環境方面的,如排放物、資源使用等;還包括社會方面的雇傭情況、員工健康與安全、員工發展及培訓、勞工准則、供應鏈管理、産品責任、反貪汙、社區投資等。可以說,其議題覆蓋了企業運營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國際較爲領先的企業已經開始通過可持續發展評估防範風險、帶動業務創新、品牌價值提升,而目前國內大部分企業ESG披露還停留在滿足外部監管要求的層面,忽略了披露背後代表的管理水平提升,甚至戰略層面的改變。
除港交所外,內地的可持續發展監管亦不斷趨于嚴格。謝安透露,除了證監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則》征求意見稿已經征求多輪意見外,上交所也在探討在原有要求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的基礎上,出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指引》,目前正在籌備和溝通。謝安認爲,中國內地交易所的要求與新加坡、歐洲、中國香港在ESG方面有同樣的趨勢。
ESG發展面臨挑戰
謝安介紹,近年來,亞洲市場上ESG投資呈現快速上升的趨勢,這種迅猛增長與整個亞洲經濟體量的增長和發展周期相關,越來越多的資産開始追蹤ESG指數。“投資機構經過大量研究發現,ESG是一個很好的先行指標,遵循ESG的企業從長期來看更安全,也更容易有創新的東西。”
“對于投資者來說,ESG日益成爲一個判斷企業投資風險、獲得穩定持續回報的選擇。”德勤中國風險咨詢合夥人顧玲表示,歐洲等發達地區責任投資已經有多年經驗,從數據分析的結果來看,在ESG領域做得好的公司,其回報和持續性要優于一般企業。越來越多投資者發現,進行ESG投資除自身價值傾向外,也可以降低投資風險,最大程度避免所投資的企業發生“黑天鵝”事件從而引發股價大幅波動。
在謝安看來,中國目前正面臨行業轉型升級,要穩質量又要保增長。短期來看,企業在披露相關信息時可能面臨一定負擔;但中長期來看,ESG指引爲宏觀經濟轉型升級指明了更正確的方向,還將爲企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不過,謝安也表示,ESG在中國的發展仍然面臨一些挑戰,比如ESG投資當中,買方市場的積極性仍然不足。他判斷其症結主要在于,一是綠色金融和企業真正的綠色項目之間匹配不到位,銀行資金無法對應到合適的項目;二是國內專門投資綠色項目的基金仍比較缺乏;三是獎懲不到位,對于資金投向與發債目的相悖的情況沒有真正處罰,對于應當扶持的綠色項目還缺乏補貼。
此外,顧玲指出,中國綠色債券發行的標准也有待統一,雖然主體上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39號作爲依據,但國家發展改革委、銀保監會等也有相應規定,機構標准尚未完全統一。同時,國內標准與國際標准接軌也非常重要,這對于中國企業走出去時的影響更加明顯。
推進基礎設施建設
專家認爲,ESG投資理念要在中國更好落地,還需要依靠一系列基礎設施,包括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增加、投資者能力建設的提升、長期資本的培育及與環境、社會因素相關的監管力度加大。
德勤調查數據顯示,港交所上市公司2017財年ESG披露信息中,僅有約20%的公司披露了ESG建設的整體目標、董事會參與ESG決策的相關情況,多數企業的ESG實質性議題管理內容缺失。而在環境指標中,對于溫室氣體排放、計劃減排等披露方面,仍然缺乏定量指標。
“要做好ESG披露,企業需要更多協調機制,單靠董秘、管安全生産或管環保的部門是做不到的,需要從上而下的推動力和體系建設。”謝安表示。
在顧玲看來,要加強上市公司ESG方面的披露,還要發揮獨立董事在ESG披露過程中的作用。此外,對于公司而言,做好ESG披露的關鍵在于使用目標管理的邏輯,“不是在年底的時候才總結今年做了什麽事情,寫一個報告;而是要從年初開始就設定目標,中間跟進,年底收集結果。”
“這是一個持續完善和提升的過程。”顧玲表示,“雖然現在看到披露的信息量不充分,但實際上中國企業不管是董事會還是業務層面,認知都在持續強化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