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四名子女的婦女陳瑤蘭是在2018年5月13日離世。當公務員的幼子謝順強(48歲)隔年代表母親入禀高庭,起訴陳笃生醫院及三名普通科醫生醫療疏忽。這三名醫生是德萊、李偉勝和拉賈納,事發時分別是醫院的顧問醫生、實習醫生和高級顧問醫生。醫院與醫生們否認所有指控。
在訴方看來,醫護人員在23日當天沒有及時在浴室爲陳瑤蘭做心肺複蘇,而是先把她移至病床,這麽做拖延了救援時間,導致陳瑤蘭的腦部缺氧時間過長而損傷,20天後逝世。訴方要求獲得80萬元的賠償,以彌補陳瑤蘭所承受的疼痛與痛楚、壽命減短和死亡等。
陳笃生醫院與醫生則否認行爲疏忽,並對訴方的指控一一做出駁斥。辯方指出,由于陳瑤蘭入院時被診斷有敗血病,暫停讓她服用阿司匹林有助于降低出血的風險。根據護理標准,主治醫生無須針對停止使用某藥物而尋求病人或家屬的同意。
訴方律師倫曜東指首先爲陳瑤蘭看診的德萊醫生,未獲家人同意就擅自取消母親原本服用的心髒病藥物包括阿司匹林。李偉勝醫生隨後巡查病房時,也取消陳瑤蘭向來服用的糖尿病藥物,同時提議陳瑤蘭轉到心髒專科。然而,拉賈納醫生兩個小時後巡房時卻取消提議,沒讓陳瑤蘭轉到心髒專科。
院方:未耽誤爲婦女急救
74歲婦女住院洗澡時心髒驟停,20天後因腦損傷過世。婦女的兒子如今起訴陳笃生醫院與三名醫生疏忽,包括擅自取消母親原本服用的心髒病藥物,和未及時做心肺複蘇等,爲此索賠80萬元,案件星期一(8月15日)在高庭開審。
根據訴方開庭陳詞,因陳瑤蘭發燒兩天未退,她的家人于是在2018年4月20日將她送院求醫。在那之前,陳瑤蘭也曾入住陳笃生醫院,根據病曆,她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缺血性心髒病和慢性腎髒病等疾病。
謝順強在母親逝世隔年入禀高庭,起訴陳笃生醫院及三名普通科醫生醫療疏忽,包括擅自取消母親原本服用的心髒病藥物,和未及時做心肺複蘇等,爲此索賠80萬元。醫院與醫生們否認所有指控。
辯方也否認拖延對陳瑤蘭進行急救,當實習護士發現陳瑤蘭呼吸困難後,護士就馬上呼叫尋求支援,沒有任何耽誤。案件今天續審。(人名譯音)
訴方認爲,醫生們的這些錯誤判斷與疏忽行爲都提高了病人心髒驟停的風險,並且最終導致陳瑤蘭在4月23日洗澡時心髒驟停。此外,院方當天安排了一名缺乏醫療培訓的實習護士爲陳瑤蘭洗澡,並且沒有給予適當監督,這也是院方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