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海南頻道
2020年8月6日,由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研究院與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主辦、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與中國南海研究院支持舉辦的“海南-新加坡線上專家研討會”在海口召開。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郝福滿,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研究院院長、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分別致開幕辭。與會專家圍繞“建立與最高水平開放相適應的行政體制”“建立專業權威的自由貿易港立法與司法體制”“海南自由貿易港與東南亞國家交流合作”等議題開展交流研討。
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研究院院長、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爲,海南自由貿易港將成爲中國國內市場與以東南亞爲重點的區域市場的重要連接點,將在促進中國與東南亞區域經貿合作、人文交流中扮演重要角色。服務于“將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成爲引領我國新時代對外開放的鮮明旗幟和重要開放門戶”這一戰略目標與重大任務,高質量高標准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重在加快構建海南自由貿易港與東南亞國家的交流合作大網絡,推動與東南亞地區在數字經濟、郵輪旅遊、熱帶農業等領域的務實合作,攜手應對貿易保護主義與單邊主義,合力做大區域經貿合作的“蛋糕”,共同打造泛南海經濟合作圈。遲福林院長提出,深化海南自由貿易港與新加坡經貿合作、人文交流,共同促進中新交流合作的新突破,意義十分重大。爲此建議,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與新加坡服務貿易全面合作;推動共建以區域合作爲主題的高端對話交流機制;深化以人員自由便利流動爲重點的合作交流。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郝福滿認爲,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是一項重大戰略決策,也是海南建省30多年後深化發展的重大曆史機遇。一方面,新加坡的經驗與海南自貿港建設有比較強的相關性,可供海南參考。一方面,我們也對海南如何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建設自由貿易港具有很大期待,新加坡國內相關部門和機構也非常希望了解海南自貿港建設。例如,新加坡企業十分關心海南的投資和營商環境。因此,今天的研討會十分重要。
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教授陳抗認爲,新加坡開放經濟的體制安排有幾個重要特征,例如:政府關注、思考和規劃長期發展;居民有恒産、有恒心;秉承高效的行政體制和理念;政策制定強調“實用主義”;充分相信開放市場的力量;強調廉潔政府建設;崇尚國家企業家精神;以島國的憂患意識推動社會建設;堅持多元種族和多元文化的融合發展等。
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研究院副院長、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認爲,海南與新加坡距離相近、政策落差逐步縮小且具有人文交流的基礎,應借助海南建設自由貿易港的有利契機,推動建設中新(海南)自貿港示範項目,將港航産業、旅遊業、醫療産業作爲重點合作領域,提升兩地合作水平、共享自貿港發展紅利,爲中新友好關系、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建設增添“新動力”。此外,海南自由貿易港應在營商環境、法律制度、國際化爭端解決機制及人才培養機制等方面充分學習借鑒新加坡的成功經驗。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江雨認爲,國際化的爭端解決機制是一個成功自由貿易港的必備條件。一流的營商環境,需要一流的爭端解決機制,一流的爭端解決機制依賴于法治環境。新加坡的爭端解決機制具有機制健全、與時俱進兩大特點。此外,新加坡爭端解決機制能夠在短時間迅速發展起來,其政府對于法律服務産業的政策支持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教授顧清揚認爲,新加坡法定機構建設有8個目的:使政府部門保持相對較小的規模;確保國家戰略執行有法可依;彌補公務員專業性缺乏的不足;確保國家戰略執行的專注性;促進政策執行的靈活性;改善新加坡公共部門文化,使公共部門文化更具創新性;將部分國家管理、政策執行職能從公務員體系中剝離出來,降低財政支出;減少公共部門人才流失。除國家戰略執行外,新加坡法定機構還具有促進本部門發展的決策職能。
中銀國際研究公司董事長曹遠征認爲,在人民幣走向國際化的大背景下,率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探索實行更加開放的資金進出自由便利政策,不僅對全國具有重要影響,也將對促進海南融入RCEP、推進中國與東盟合作産生重要利好。未來,建議進一步加大FT賬戶的探索力度,將FT賬戶逐步由機構賬戶向個人賬戶拓展,以實現個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同時,抗疫合作是中國與新加坡、中國與東盟合作的切入點,海南自貿港具有醫療健康開放優勢,可以在海南自貿港建設中國與東南亞國家抗疫合作的重要交流平台與合作基地。
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研究院研究員朱華友就海南港口建設情況及定位進行分析,並提出海南要在港口管理方面學習借鑒新加坡的做法,通過港口發展協同推進金融、保險等相關産業的聯動發展。此外,海南與新加坡可在航運産業發展、航線開辟等方面開展深入合作。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仝月婷認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具有獨特的地理優勢,且實施範圍爲全島,可開展全面性改革。但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發展定位仍需細化,且要破解人才缺乏等矛盾挑戰。未來,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可設立一些階段性目標,加快開展政策和制度試驗。
海南大學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研究院秘書長、研究員曹曉路認爲,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對相關立法提出了重大需求。未來,需要按照整體授權、一體推進、鼓勵創新、平衡協調的基本原則,將“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島內自由”作爲法律制度設計核心,明確自由貿易港的管理體制,制定相關的配套法律制度。同時,以審判制度創新爲重點,強化海南自由貿易港司法保障。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助理、海南經濟研究所所長郭達認爲,高度法治是國際自由貿易港的主要特征,也是高質量高標准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基本要求。要按著《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的基本要求,對標全球最高水平開放形態,解放思想、大膽創新,探索適應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立法體制與司法體制改革。(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