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國際仲裁院公布新一屆仲裁員名冊,馬建國當選,其專長爲:建設工程施工、房地産開發、國際貿易法、合同法、知識産權法、公司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深圳國際仲裁院條例》,經深圳國際仲裁院(又稱“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員會”,英文簡稱SCIA)第二屆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新一屆《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名冊》將于2022年2月21日起啓用。
深圳國際仲裁院新一屆仲裁員共1549名,來自全球114個國家和地區,其中中國內地981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149人,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18人,中國台灣地區17人,外國384人。
深圳國際仲裁院(又名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仲裁委員會,曾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簡稱“深國仲”,英文簡稱“SCIA”)創設于1983年,是中國改革開放之後各省市設立的第一家仲裁機構,也是粵港澳地區第一家仲裁機構。37年來,深國仲積極推動中國國際仲裁在特區的創新發展,1984年在中國率先聘請境外仲裁員,1989年開創中國第一個內地仲裁裁決依照聯合國《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獲得境外法院強制執行的先例,特區仲裁和調解當事人現已遍及全球119個國家和地區。
國際化的仲裁員結構。作爲中國最早聘請境外仲裁員的仲裁機構,深國仲持續加大仲裁員結構的國際化力度。仲裁員名冊覆蓋77個國家和地區,基本實現“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全覆蓋,境外仲裁員有385名,占比超過41%,國際化比例全國領先。
持續的規則創新。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以當事人爲中心,深國仲持續創新業務規則:率先規定可以受理東道國與外國投資者之間的投資仲裁案件,率先制定《關于適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的程序指引》,率先探索“選擇性複裁機制”,率先推出談判促進規則,率先實踐“展會調解+仲裁”“商會調解+仲裁”和“香港調解+深圳仲裁”機制,率先創新“四位一體”資本市場糾紛解決機制。
開放的國際合作平台。深國仲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世界銀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國際商會(ICC)仲裁院等國際組織以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等知名國際仲裁機構建立了緊密合作關系,參與共建“中非聯合仲裁中心(CAJAC)”,並在美國洛杉矶設立了中國首個國際仲裁海外庭審中心“北美庭審中心”。作爲立足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仲裁機構,深國仲被最高人民法院納入“一站式”多元化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立足前海,牽頭創建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並共同發起設立中國自貿區仲裁合作聯盟,通過協同創新,致力于提升中國仲裁的國際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