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詞顯示,兩名女顧客先後于2019年和2020年光顧上述兩家分店時,店員都稱她們的腳指甲受了真菌感染,誤導她們分別簽下1677元和1萬多元的真菌護理配套。
法官爲此下令兩家美甲店停止不公平交易,也須在庭令發出的14天內,自費在四大語文報章刊登全版通告,闡明相關聲明和禁制令。
發起訴訟的是競消委。在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下,競消委可針對違例的商家發起訴訟,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兩家美甲店否認誤導和強迫兩名顧客,稱兩人沒要求進行真菌測試就簽下配套,店員也多次提及口紅和護唇膏的費用是包含在配套中的。
她向美甲店要求退款不果,于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並在美甲店拒絕讓步後入禀小額賠償庭索賠,最終勝訴。不過,美甲店卻要她簽下保證書,承諾今後不再索賠或提告才退款。
另外,美甲店公司的情況如果在兩年內有變化,也須通知競消委。
另一名顧客被誤導簽了上萬元配套,卻發現收據多了一筆678元費用。這筆費用是12支口紅和護唇膏的價格,店員早前說免費,之後卻把這筆費用加進配套裏。顧客事後向消協投訴,但美甲店拒絕配合及調解。競消委于是介入,並在2021年底發起訴訟,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和其他庭令。
根據判詞,要求Nail Palace退款的20人,有至少九人曾向消協投訴。不過,由于競消委沒找投訴者或消協供證,法官因此沒把這部分考慮在內,並認爲競消委要求的庭令期限應從五年縮短至兩年。
法官綜合所有證據後,判定兩家美甲店誤導顧客簽配套,並認爲美甲店沒有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已經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有再犯的可能。
兩家美甲店誤導顧客簽下總值上萬元的真菌護理配套,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入禀法院申請禁制令,獲得批准。兩家美甲店被令停止不公平的交易,還必須登報作出聲明和公告禁制令等。
兩名顧客當時沒有任何症狀,也沒有感到不適。其中一人事後到診所咨詢,證實腳指甲根本沒有受感染。
卷入官司的是Nail Palace屬下,位于東福坊和武吉班讓大廈的兩家分店。根據網站資料,Nail Palace成立于2002年,全國有28家店提供美甲和足部護理等服務。
涉案的是Nail Palace位于東福坊和武吉班讓大廈的兩家分店。根據判詞,兩名女顧客先後于2019年和2020年光顧上述兩家分店時,店員都稱她們的腳指甲受了真菌感染,誤導她們簽下真菌護理配套。其中一人事後到診所咨詢,證實腳指甲根本沒有受感染。
法官下令兩家美甲店在兩年期限內,必須先讓顧客知道有關庭令和聲明,取得顧客的同意書之後,才能讓顧客簽配套。
未證明已采取足夠防範措施 法官:有再犯可能
美甲店也稱事後已采取一些措施,包括讓員工接受相關培訓和允許退款,其中一名涉事員工也受到處分。美甲店表示,網媒已刊登過這個糾紛,法庭發出庭令會進一步影響生意。
雖然這不是首起在這項法令下發起的訴訟,但案件較罕見,國家法院法官林美瑜爲此發表判詞,闡述判決理由和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