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馬拉雅山南麓的崇山峻嶺之間藏著一個神秘的過度——不丹王國。不丹號稱雷龍之國,相傳他們的國教,即藏傳佛教的噶舉派,在成立時,天空響起陣陣雷鳴,人們以爲這是龍的聲音。
不丹全民信仰藏傳佛教,在曆史上一直是西藏政權的藩屬國。吐蕃王朝興盛時,松贊幹布爲了鞏固統治地位、傳播佛教,在各地修築了大量寺廟。
公元640年,松贊幹布在不丹的布姆塘河谷修建了強巴寺,九年後又在帕羅河谷修建了基楚寺。
吐蕃王朝將統治區域劃分爲五個“茹”,而不丹就屬于“約茹”的管轄範圍之內。吐蕃的戎邊勇武軍也是常年駐守在這裏。
到了清朝時,不丹被稱爲“布魯克巴”,但因不丹是西藏地方政權的附屬,所以清政府爲了表達尊重西藏的權利,而未將不丹納入自身的屬國範圍內。
不丹國旗
清政府、西藏和不丹之間的三角關系,在和平時期並沒有什麽不妥,但卻讓英國殖民者鑽了空子。
1770年,東印度公司控制下的孟加拉發生自然災害,經濟遭到重挫。東印度公司爲了挽回損失,開始向不丹尋找市場。
1772年,英軍將領瓊斯率隊侵入不丹,此後東印度公司與不丹開展了近一個世紀的較量,終于在1865年,強迫不丹簽署《辛楚拉條約》,開放自由貿易。1910年,雙方又簽署了《普那卡條約》,規定英國在不丹和錫金王室以及其他王公之間有仲裁權。
1947年,英國殖民勢力撤出南亞時,不丹本該成爲一個獨立的國家,但印度不幹了。可以這樣說,印度有幾千年曆史,他們就被外族統治了幾千年。
印度的複興夢想比任何一個國家都強烈,他們認爲印度是英國遺産的天然繼承人。英國人走後,不丹、錫金等地區就應該聽從印度的領導才對。
印度在1949年,強迫不丹簽署《永久和平友好條約》,明面上保證不幹涉不丹內政,實際上條約內容就是《辛楚拉條約》和《普那卡條約》的翻版。比如,在外交上要接受印度的“指導”,這個結果就是不丹成爲中國衆多鄰國中唯一不建交的國家。
條約簽訂後,印度進一步加緊對不丹的控制,不僅單方面宣布他們是不丹王國的保護人,還不斷往不丹派遣軍事訓練團。印度顧問對不丹軍隊控制非常嚴密。
他們經常突擊檢查不丹軍隊的武器保養和彈藥使用情況,甚至直接聽命于不丹皇室的皇家警備隊也要受印度顧問的擺布。皇家衛隊司令曾自嘲道:真羨慕印度少校的執行力。
印度的做法也引起了不丹的強烈不滿,不丹國王曾憤怒地說道:
不丹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有權處理自己的外交事務。
二戰結束後,印度時亞洲,乃至世界唯一一個領土不斷擴大的國家,以至于他們在對待鄰國方面咄咄逼人,正如新加坡專家說的那樣:
新德裏在廣大南亞小國心目中的地位,已從‘寬厚仁慈的長者’蛻化爲‘只會損人利己的強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