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也將符合條件者可領取的補貼從原來的兩輪增加至三輪,每一輪三個月,即三輪補貼共長達九個月。成功申請者每月可獲得最多500元或700元。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去年1月推出冠病疫情複蘇補貼,旨在支援因疫情失業、被迫放無薪假,或收入嚴重減少達三個月或更久的中低收入者與自雇者。直到本月,有1135人仍接受這項補貼援助。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冠病疫情複蘇補貼(COVID-19 Recovery Grant)的申請期限已從去年12月延長到今年12月。盡管目前沒有進一步延長這項補貼的計劃,但當局會繼續觀察本地下來幾個月的經濟狀況。
若個人收入比過去平均月入減少一半,並持續了至少三個月,或是自雇者在申請補貼時,至少連續三個月的淨營收比2020年或2021年的每月平均營收減少至少一半,每月可獲最多500元補貼。
申請者若因裁員或非自願終止合同而失業,或被迫休無薪假至少連續三個月,每月可獲最多700元補貼。
截至本月4日,我國共在冠病疫情複蘇補貼計劃下撥款約7400萬元,援助約3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