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全島多處娛樂場所進行突擊,五名年齡介于20歲至33歲的男子因抵觸不同罪名被捕,七家娛樂場所也因違例被警方調查。
參與私會黨活動罪名一旦成立,將面臨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在公共場所持有危險武器一旦罪成,將面臨最長三年監禁及不超過六下鞭刑;公共滋擾罪成,將面臨最長六個月監禁,或罰款2000元,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面臨最長12個月監禁,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兩者兼施;未持有合法准證工作的違例者,一旦罪成,則面臨最長兩年監禁,或罰款2萬元,或兩者兼施。
在這次行動中,警方突擊了16個公共娛樂場所及夜間場所,共134人被檢查。
另外,七家娛樂場所涉觸犯公共娛樂條例。違例的娛樂場所與落網的五名男子仍在接受警方的調查。
五名年齡介于20歲至33歲的男子,因涉不同罪行被捕。當中,24歲男子涉嫌參加私會黨活動、20歲男子涉嫌吸食受管制藥物、25歲男子涉嫌在公共場所持有危險武器、33歲男子涉嫌公共滋擾,另一名25歲男子則涉嫌未持有合法准證工作。
警方強調,當局會繼續在娛樂場所展開執法行動,打擊參與犯罪活動的人。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六(9月24日)發文告表示,中央警署、刑事偵查局和中央肅毒局于9月17日,到實龍崗路、橋北路、吉真那路等地點進行執法,打擊娛樂場所內的犯罪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