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開爲期近一個月的行動,稽查全島多家娛樂場所和夜間場所,24名年齡介于17歲至60歲的男子因抵觸不同罪名被捕。
警方強調,當局絕不容忍任何破壞公共秩序、危害公衆安全的行爲,違例者將依法嚴懲。當局在年底佳節期間,會繼續在娛樂場所展開執法行動,打擊參與犯罪活動的人。公衆也應遠離非法活動,並向當局舉報。
另有三名年齡介于32歲至34歲的男子,也因涉及不同罪行被捕。當中,32歲男子在克雷摩通道(Claymore Drive)被查到持有棍子和三個電子煙産品,而在雜項(公共秩序與騷擾)法令和煙草法令下被捕。他也被發現沒有遵守濫用毒品法令,返回指定機構而被通緝。
34歲男子在阿裏哇街(Aliwal St)被發現身懷爪刀,因在公共場所持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被捕,他早前已經因爲偷竊罪被通緝;另一名33歲男子則被發現持有電子煙、各類藥丸和咳嗽藥水,而在濫用毒品法令和煙草法令下被捕。參與私會黨活動罪名一旦成立,將面對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在公共場所持有攻擊性武器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長三年監禁及不超過六下鞭刑。
警方星期六(12月3日)發文告表示,來自刑事偵查局、中央警署和東陵警署的警員,在11月4日至30日展開爲期近一個月的行動,先後逮捕了24人。
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在這次行動中,警方突擊的公共娛樂場所、夜間場所和餐飲場所有將近60間,間中盤查逾230人,共有21名年齡介于17歲至60歲的男子,因涉及私會黨活動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