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交通新聞網
新冠疫情發生後,很多國家和地區爲了降低疫情蔓延風險,采取了限制或禁止人員流動的出入境管控措施。也造成了合同到期船員和換班和遣返的困難,會導致船員的超期服務,增加船員疲勞駕駛並引發航行事故。疫情期間海上貨運仍在繼續,船員們爲經濟的發展和全球抗疫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但各國的限制措施卻給海員換班帶來多重困境。國際海事組織(IMO)秘書長Kitack Lim稱:對維持供應鏈至關重要的數十萬海員在海上滯留數月,超過了合同規定的時間。這造成了巨大的壓力、疲勞和疲憊,是不可持續的。船員疲勞引起的航行安全風險集中在離港航行的階段,集裝箱船、滾裝船等靠港時間緊迫的船種更加明顯。經過輪班後的休息,船員的疲勞可以得到緩解。本次疫情由于增加了防疫操作流程,更增加了船員的疲勞程度。2021年初,隨著新冠病毒變種的出現,各國紛紛收緊入境限制,導致船員換班“難上加難”。一艘蒙古籍冷藏船因船員超期,船長拒絕執行船東指令,強行將船舶開回了“家”。
相關公約關于防止疲勞的規定
鑒于減少船員疲勞的發生與減少水上安全事故發生之間的密切關系,2006 年《海事勞工公約》和1996年《海員工時和船舶配員公約》(第180號)都對船員的作息時間進行詳細的限制規定。《海事勞工公約》第4條規定第3款規定,每一海員均有權獲得體面的船上工作和生活條件。《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汙染管理規則》在船員權利方面對船舶所有人在提供足夠的安全配員和工作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提出要求,鼓勵船公司重點關注導致船員疲勞的原因,建立一套科學高效的評價方法,並在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簡稱:SMS)中明確防止疲勞的具體措施。
疫情期間換班困難導致超過合同期的法律問題
新冠疫情的爆發導致船員換班和遣返在多地港口受到影響,這使得船員可能超過合同期甚至超過公約或者船旗國規定的最長在船時間。而船員是否超過合同期又是港口國監控(PSC)要檢查的項目之一。針對這一特殊情況,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港國國監控(PSC)進行了規則的調整:
1. 船員自願同意延長合同。例如:船員可以在自願並書面同意情況下,延長船員的在船服務時間。並依香港《商船(海員)(船員協議、船員名單及海員解職)規例》第6節的規定,將船員延長在船服務的情況在28天內提交到香港海事處。
2.PSC對符合公約責任的免除。例如,巴拿馬海事管理機構即發布通告,對兩項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的規定進行免除:一項是禁止達成放棄享受本標准規定的最低帶薪年休假的任何協議。第二項是海員在船上服務的最長期間應少于12個月。該兩條規定的免除,使在巴拿馬籍的船上的船員可在知悉帶薪年休假權利的情況下,繼續在船上工作。通告中提到兩項的免除有效期爲一個月。新加坡海事局(MPA)也發出了“免除”符合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有關最長工作時間的通告。
3.延長船員適任證書及相關證書。例如:挪威海事局(NMA)發布通告延長船員適任證書、健康證書等相關證書的有效期(如已過期),直至合理安排得以落實爲止,並呼籲船東方盡力在能夠實現換班的第一時間解決問題。
4.PSC在檢查船舶時采用個案處理的方式。很多國家的PSC在進行港口國監控檢查時采取個案處理的方式,因爲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並沒有設置免除條件,而在受疫情影響導致更換和遣返船員難以實現的客觀情況下,PSC檢查遇到超期服務船員的情況時,很多國家的PSC采取了個案處理的方式,考慮的因素主要有:經營航線和挂靠港口是否確實無法避免船員在船服務超期;超期服務的船員是否知悉擁有被遣返的權利,自願留在船上繼續工作;船東等相關方是否對超期船員的遣返做出合理安排等。
承認船員爲“關鍵工人”,以便實現換班
鑒于各國針對疫情措施的管控措施使船員旅行,在船上的船員下船困難,在船下的船員無法上船,聯合國大會在2020年12月1日通過的一項決議“開展國際合作,應對因COVID-19流行病而使海員面臨的挑戰,以支持全球供應鏈”決議確認約200萬船員在船上工作,航運則保證了80%以上的世界貿易,包括應對COVID-19重要的醫療用品,糧食和其他基本貨物。而COVID-19大流行病擾亂了全球供應鏈的正常運作。決議敦促會員國確認船員爲“關鍵工人”,以確保在COVID-19大流行期間船員的能安全換班和旅行。
在聯合國及全球各大航運組織持續呼籲下,國際海事組織45個成員國和一個准成員地區香港現已指定船員爲“關鍵工人”,爲解決當前海員換班危機邁出了關鍵一步。英國是第一個確認船員爲“關鍵工人”的國家,“關鍵工人”是在疫情期間,爲了保障社會安全和健康而必須外出工作的人。對于相關的限制措施對于“關鍵工人”需要彈性處理,而不能“一刀切”。
中國發布公告專門解決船員換班問題
爲了解決船員換班的困難,交通運輸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于2020年3月13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在船船員換班安排的公告》,依該《公告》的要求,船公司應及時掌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船舶到達港口的疫情防控措施,制定船員換班和船舶航行計劃,及時安排船員勞動合同或上船協議到期的在船船員換班。對于在船連續服務達到12個月的船員,航運公司應當立即安排船員換班,確因相關港口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安排船員換班的,應當立即安排船員在船休息,若涉及船舶配員減員的應符合《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的要求,符合相關規定的,航運公司可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配員減員或特免證明。
總之,船員是全球供應鏈正常運作的重要力量,而在疫情下,由于各國出入境管控措施的收緊,使得船員換班困難,出現超期服務的情況。“櫻桃(MORNING CHERRY)”輪碰撞並致人死亡事件即與水手疲勞有關。COVID-19的流行病擾亂了全球供應鏈的正常運作。更使爲國際運輸做出重大貢獻的船員無法正常換班,希望在聯合國的呼籲下,各國能給船員換班開方便之門,以保證船員依相關公約賦予的權利,最終保證國際供應鏈的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