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多家媒體報道,針對Uber與當地打車軟件Grab合並的事宜,正在遭遇監管機構審查。新加坡競爭監管機構表示,有合理理由懷疑,Uber將其東南亞業務出售給競爭對手Grab的交易,已經違反了競爭法規。
本周五,監管機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新加坡競爭委員會(CCS)罕見地啓動了對該交易的調查,並提出了一項臨時措施,要求Uber和Grab保持其交易前的獨立定價。
這是委員會第一次對該國的任何業務發布臨時措施。
本周一,Uber和Grab宣布了合並的這筆交易,標志著這家美國公司在亞洲市場的第二次撤離。
根據這項協議,Uber將獲得27.5%的Grab股份,價值約爲60億美元。Uber首席執行官Dara Khosrowshahi將加入這家新加坡打車軟件公司的董事會。
新加坡CCS建議,本次交易可以生效,同時也要求Grab和Uber不要從對方獲取任何機密信息,包括定價、客戶和司機等內容。
報告稱,在收到建議合並臨時措施後,兩家公司將有機會向CCS提交書面申述。
CCS表示,新加坡有一個自願合並通知機制,但到周五爲止,CCS尚未收到Uber和Grab的通知,盡管兩家公司已表示有意提交正式的合並通知。
目前,Grab和Uber都對于將遭遇審查的事情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