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談到,經濟最困難的時候,大概率已經過去了,但今年要實現年初制定的經濟增長5.5%左右的目標,難度非常大。他認爲,在經濟下行壓力超預期的背景下,中國或有必要發行特別國債甚至調高赤字率,也要利用好在降息、降准上的空間。
來源 | 對話
對話嘉賓 | 賈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
文 | 郭昕妤
“給所有人都發錢,絕對不是一個好辦法。對于有14億人的中國來講,這一方面負擔大,發不起,另一方面沒有針對性,效果不好。我建議借鑒美國的一項做法,以coupon食品配給券的形式發放給中低收入人群。”
近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賈康在與騰訊財經的對話中,詳細分享了他對中國經濟的前景展望與政策建議。此外,賈康也談到了他對近期出台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和中國個稅改革的看法。
對于近期經濟學家熱議的促消費究竟該發錢還是發消費券的問題,賈康建議借鑒美國的一項做法給中低收入人群發配給券,也可以考慮繼續采用2020年的促銷消費券,但不建議發現金。除了促進消費之外,更要重視有效投資,才能從根本上刺激經濟。
談到對經濟走勢的展望,賈康表示,經濟最困難的時候,大概率已經過去了,但是全年來看,要實現年初制定的經濟增長5.5%左右的目標,難度非常大。關于政策建議,賈康認爲,中國要利用好在降息、降准上的空間,並建議考慮提高赤字率、以及增發“抗疫特別國債”。
作爲房地産稅的“布道者”,賈康還特別談到,房地産稅改革試點今年不會擴圍,未來建議從“高端存量”調節入手。此外,他認爲,樓市政策已經開始對原先的“合成謬誤”糾偏,應不會出現多米諾骨牌式的系統性風險。今年下半年,房地産市場大概率將回暖。
以下是經過編輯的對話實錄,已經本人審校:
談消費:不建議發現金
可借鑒美國給中低收入人群發配給券
問:近期,經濟學界對于有必要通過「消費券」或「直接發錢」的形式來支持消費的呼聲越來越大,尤其是對于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家庭或個人來說,多位經濟學家呼籲應該直接發錢。您認爲,促消費,到底應該發錢,還是發消費券?這兩種方式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賈康:首先,促進消費固然意義重要,但刺激經濟並不能僅靠刺激消費,有效投資是關鍵。如果沒有有效投資形成就業機會的增加和老百姓收入的增長,消費就將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促進消費就不具備可持續性。
再回到消費本身來說,想要鼓勵和促進消費,可以借鑒2020年我國地方政府發放消費券的形式。從經濟學分析的角度來看,一般的做法大致可以表述由爲地方政府拿出一定的補貼,通過支持商家促銷的方式,使企業能夠運營和百姓的部分支付能力能夠實現,從而促進經濟供需循環提升景氣,在疫情沖擊中維系企業的生産運營進而帶動就業。
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得以維持運轉,地方政府就能取得所伴隨的流轉稅,前面的補助等于是流轉稅的預支。這樣的良性循環不僅能夠維持就業和基本民生,又能將其主導的促銷補貼進行其後實質上一定程度的收支對沖。不過這樣的做法只能激發本身就有一定消費意願的人群和一些邊緣消費潛力,並不是決定全局的措施。
至于是否應該借鑒海外直接發錢的經驗。如果說對社會成員按人頭普遍發錢,比較小的經濟體(如新加坡)可以這麽做,但對于有14億人的中國來講,這一方面負擔大,發不起,另一方面因沒有針對性,帶來的效果也不好;如果只對中低收入階層發錢補助,合理性會明顯得多,但標准上如何合理界定,管理上如何排除虛假信息和扭曲情況,也很有難度。
美國也會給低收入人群發放基本生活保障的coupon,可以翻譯爲食品配給券或食品消費券。這種coupon主要針對食品等基本生活資料,這樣就等于錢是政府以公共資金出的,受益人雖然拿不到現金,但可以拿到生活資料保障其基本生活消費需求。
美國的這一經驗倒值得中國借鑒,有必要給老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增加消費補助。前述促銷的消費券很難直接對低收入階層起到補助作用,coupon食品配給券性質的消費券,就明顯有更合理之處了。不過也要警惕配給券的倒買倒賣問題。
問:也就是說,您的觀點是,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中低收入人群也應該優先考慮coupon的形式,而不是直接發錢。
賈康:最好不直接發現金。我建議借鑒美國的coupon,或者是能夠定向使用的數字貨幣(只能換食品和生活用品)。
概括來說,我認爲2020年的促銷消費券辦法,現在可以繼續在各地使用,並且要積極考慮對低收入階層的消費補助,建議借鑒美國的coupon,以配給券的形式,而不是發現金。給所有人都發錢,絕對不是一個好辦法。
問:上面我們講了居民端。再從企業端看,您覺得應該采用哪些方式來刺激企業端投資,比如爲企業減稅、提供無息貸款等?相比于刺激居民端,哪種是更好的、或者說是當前階段更緊急的提振經濟和信心的方式?
賈康:可以參考2020年的經驗,通過財政貼息向小微企業提供用以維持他們生存的優惠貸款。這既不影響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商言商”的運營原則,又讓小微企業獲得了優惠貸款。這一方法值得總結經驗,繼續使用。
此外,更廣義來看,小的供應商因金融信用不強,難以拿到價格較低、渠道穩定的銀行貸款和融資支持,一些比較有上下遊影響作用的核心企業則相對容易。可考慮通過大企業、核心企業更好發揮“供應鏈金融”概念下的融資增信的功能,解決供應鏈上中小微企業的一部分融資問題。
更普遍意義來說,要貫徹《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文件精神,打造高標准的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消除前一段時間不良的市場情緒、改變預期,讓企業能更好地發揮潛力。怎麽恢複信心是非常重要的,經濟學界這些年也特別注重預期的作用。預期向好,整個局面就會越來越好。
所謂統一大市場,就是要將公平競爭的規則、産權保護的規則、消除不當壟斷的規則一視同仁地貫徹到所有經濟活動之中,要對市場分割、行業壟斷、地方保護等不公平的做法和顯性的、隱形的壁壘都加以消除。
至于提振居民需求或者企業投資哪個更重要,我認爲都重要,但投資是關鍵,而且要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
問:關于就業,4月16-24歲的青年群體失業率達到史上最高,18.2%,您怎麽看待當前的中國就業壓力,尤其是年輕人的就業壓力問題?
賈康:這個問題比較嚴峻,要高度重視。其實,即使沒有疫情,高校畢業生就業難這個現象也已經延續若幹年了,今年在疫情沖擊下更加突出。一方面:扮演提供就業重要角色的、大量的民營小微企業因爲受到疫情沖擊,無法有效地吸納就業;另外一方面,一些中型以上規模的企業,其生産經營也難免受到影響,在吸納就業、招聘員工方面,他們就會更加謹慎。
需要采取多種措施和手段一同來緩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壓力。比如前面說到的,鼓勵和引導企業更好的生産經營,從中形成一些就業機會。再者,應該更積極地考慮分流、從緩、過渡的措施。比如,提高大學生參加“村官計劃”等過渡方案的積極性——這肯定不能唱主角,但它是可選項,而且我認爲是今年必選的措施之一。以及我覺得一定要有一些緩沖,原來規定的在某個時點之前沒有找到就業機會的大學生,檔案會打回原籍,在常規認知上就是就業失敗了。今年是不是可以考慮把時點後移,延長一年?先解除大家心理上的壓力和焦慮。
談樓市:房地産仍然是中國經濟的支柱
下半年樓市大概率回暖
問:除了消費、就業之外,地産表現也十分的慘淡。房地産一直是最難決策的一個點,一方面要堅持房住不炒,另一方面在複雜嚴峻的形勢下穩增長又十分必要。年初以來,地産政策持續松動,已經出台的政策包括降低首套房貸利率、放寬二套認定標准、放寬購房限制等,包括二線樓市也在不斷松綁。站在當前時點,您如何看待房地産行業?到底該不該放松?
賈康:房地産仍然是中國經濟的支柱之一,這一點不能否認。前段時間,房地産調控政策總體是從嚴從緊,但也形成了“合成謬誤”與“分解謬誤”。現在,在中央的重視和指導下,政策已經轉向,總體基調是矯正原先的謬誤。貨幣政策現在明顯是要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支持剛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支持房地産企業合理融資需求等政策要求,也說明房地産市場的投融資環境正在改善。
雖然房地産市場的不良案例余波未平,但是不出現多米諾骨牌式的系統性風險,已經是有把握的了。雖然指標數據依然低迷,但要考慮到中國老百姓買房還是買漲不買跌的心態,關鍵是要等到進一步回暖中的轉換臨界點到來。
若疫情總體得到控制,我認爲,今年下半年房地産市場大概率將進一步回暖。屆時要特別注意如何實施配套改革措施來打造房地産健康發展長效機制。這是說了多年、但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
問:要實現年初定下的5.5%的GDP目標,在消費、出口都不太能發揮作用的情況下,房地産到底要發揮多大的作用?
賈康:僅靠房地産肯定是不夠的。33條穩經濟措施要一起發力。事實上,即使一起發力,我認爲要達到年初制定的經濟增長5.5%左右的目標,難度也非常大。不過現在不必急于判斷量值,還是先要控制疫情、貫徹指導措施,才能探討下半年能發展到什麽程度。
談政策:中國降息降准仍有空間
建議考慮增發“抗疫特別國債”
問:那您認爲應該要出台哪些政策措施來應對經濟下行的壓力?市場一些聲音呼喚穩增長加碼,其中也包括繼續降息、降准的訴求。關于降息,有觀點認爲必須要通過降息來促進借貸意願,也有觀點認爲受到美國加息周期的制約,中國沒有多少降息空間。您怎麽看待降息的必要性?以及有空間嗎?
賈康:大方向上,中國在降息、降准上依然有空間,要繼續利用好這方面的空間。至于具體的量值,還是要經過有關部門測算,我們沒有更多的發言權。
問:除了貨幣政策之外,今年的財政可以說是“負重前行”,首先是常態化防疫帶來的抗疫支出大幅增加(核酸檢測、方艙建設、人員補貼等),再是封控影響企業正常生産,導致財政稅基變小,再是賣地收入減少——可謂是「收得少、花的多」,財政缺口到底有多大?這部分資金來源到底應該怎麽辦?
賈康: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將預算赤字率設在2.8%,安排相對保守。我認爲如有必要,可做預算調整方案,把赤字率再提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控制在安全區內的。
我的觀點是,也要積極穩妥考慮增發“抗疫特別國債”。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發放了1萬億元,從今年疫情的沖擊來看,其對經濟的影響恐怕已至少與2020年一季度疫情初起時大體相當,因此可以考慮比照1萬億元的規模增發“抗疫特別國債”,但具體的規模,還需要相關管理部門根據更全面的信息分析以後作出最終確定。
2020年特別國債的使用是多元化的,包括抗疫的支出、企業的纾困,還有一些建設項目。2022年如果再發,應該也是多用途的。首先一定要對應到有效投資,除了傳統基建,還有最近國務院提到的新基建、新能源等項目;其次是抗疫支出,如對疫情較爲嚴重地區“抗疫”所形成的支出要加以彌補等;以及還可以考慮對汽車、家電等行業給予特別支持等。
問:總體看,您認爲經濟最差的階段過去了嗎?您覺得接下來,隨著上海解封、北京逐步實現社會面清零,“常態化核酸檢測下的”複工複産面臨著哪些挑戰?企業和居民的信心,能不能夠順利的恢複?
賈康:最困難的時候,大概率已經過去了。順利恢複恐怕說不上,我們只能通過在應對各式各樣的挑戰的過程中,盡可能合理地化解矛盾,來爭取相對順利的恢複。
談養老金制度:目前養老金沒有缺口
十年後將迎來壓力高峰
問:關于養老金。中國的養老金體系主要有兩個問題,一個是由于實行現收現付制,很多省市的養老金穿底的風險;另一個是大量靈活就業人群的漏保、脫保和斷保現象。近期新出台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是要著重解決哪個問題?
賈康:“現收現付”的說法是不准確的,基本養老金全國統籌已經終于實施了,這是“蓄水池”的概念。過去的問題在于,基本養老金運行機制至多只做到了省級統籌,可想而知,以省級統籌形成一個一個資金“蓄水池”,那麽全中國得有好幾十個,互不聯通,它們發揮的互濟共濟功能就比較有限。現在這個問題依最新決策得以解決,如果說全國把所有的基本養老金彙入一個蓄水池,這個調劑功能升級,馬上就可體現爲使互濟共濟這樣一種資金使用中的積極作用,在其水平上得到明顯提升。在實施過程中,一是用可調劑資金去解決一些地方的燃眉之急,二是通過專業精算來降低整個養老金的繳費水平,給企業減輕負擔。
再說到個人養老金。個人養老金是有別于基本養老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體系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總體來說是在基本養老、年金養老之上的補充。基本養老是托底的,所有人都必須在就業期間繳納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被稱爲第二支柱,這跟企業、機構的狀態有關。第三支柱就是個人賬戶,是完全個人的選擇,但政府將予以引導和鼓勵。繳納個人養老金,在養老階段資金能夠更加雄厚,等于是自己按照國家的政策引導得到個人所得稅優惠情況下,又專門攢了一筆錢,到退休以後用。
問:人口的流動發展給養老金體系管理帶來了非常大的困難,很多省市的養老金可能即將穿底或已經穿底。有預計稱,未來5-10年時間,中國預計會有8-10萬億的養老金缺口。怎麽解決?
賈康:現在全國總計還沒有缺口,養老金的支付壓力高峰期應該會發生在十年後的2030年到2033年。現在要未雨綢缪,充實戰略儲備。
問:這個制度是讓老百姓自己存錢來養老,但有一個尴尬怎麽解決。對高收入者而言,一年12000元的額度可能是很小的錢,稅收優惠政策沒有特別的吸引力;對低收入者來講,本來工資就不高,沒有動力拿出錢來考慮養老的問題。所以這一政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怎麽設計一個機制鼓勵更多人參與呢?
賈康:個人養老金的限額跟企業年金試點地區的限額是一樣的,每個月1000塊錢封頂,一年就是最多12000元,配套個人所得稅的遞延優惠,就是參與人取得的收入中,購買第三支柱保險的這一部分,不計在當年的個人所得稅應繳額之內,等到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時候才完稅,這也就是一個引導和激勵機制,因爲隨著通貨膨脹和個人收入的上升,幾十年以後領養老金的時候,再交這點個人所得稅,就顯得非常合算了。
談個稅改革:應提高直接稅比重
房地産稅應從“調節高端”入手
問:您在新書《中國改革真命題》中詳細全面地探討了中國的財稅問題。中國的稅收結構中,直接稅比重較低、間接稅比重較高一一直被認爲是導致稅收對調節收入分配作用有限的一個問題。您認爲中國的稅制結構應該怎麽調整,以起到合理調節貧富差距的作用?
賈康:中國現在要提高直接稅率比重,個人所得稅是其中一個重要稅種。2018年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時引入了綜合機制,這是改革的進步,但遺憾的是當時只綜合了4種勞動收入,包括工薪、稿酬、勞務費,以及發明創造帶來的專利收入等特許權收入,但非勞動收入一分錢沒碰。今後應該將一部分非勞動收入納入綜合稅基來體現對高收入者收入的調節。
另一方面,下一步應適當下調最高邊際稅率,45%的最高個稅率不利于穩住高端人才,量值建議降到30%以下,最好降到25%,與企業所得稅稅率拉平。在降低最高邊際稅率的同時,還可以提高個稅起征點,並增加一些適當的專項補助,比如對“二孩”、“三孩”個稅專項扣除。
還有一個帶有收入調節性質的稅種是房地産稅。2016年之後,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帶動下,一大批中心城市又出現了一輪房價暴漲之勢,于是不得已有“930新政”。在這種背景下,應全面考慮優化相關制度安排和優化房地産調控政策,積極考慮加快房地産稅立法進程,把這一稅制改革任務納入打造房地産業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所需的基礎性制度建設中,如得到立法機關審批通過,房地産稅可率先在房價上升壓力大的城市實施。這樣既有利于抑制一線城市的房價和房地産泡沫,也有利于打造地方稅主體稅種、構建地方稅體系,又可爲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的優化創造條件,進而推動央地財政關系深化改革。
此外,還應該考慮遺産稅和贈與稅。遺産稅和贈與稅直接面向的是那些不是通過自己努力而以繼承獲得巨額存量資産的高收入階層,它的出台既可以縮小由代際和偶然原因而造成的個人收入差距,同時也倡導了個人要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收入的理念與創造性文化。目前,我國遺産稅和贈與稅征收尚未進入議事日程,但相關文件提出要“研究開征”。開征遺産稅需要大力健全財産保護制度、財産實名登記制度等相應的管理制度,包括在配套改革中確立官員財産的報告與公示制度,同時,也應一並設計贈與稅,並相應地加強公益性基金會的規範化制度建設。
問:說到房地産稅。今年的形勢下,房産稅會擴圍嗎?以及一些市場重點關注的問題,比如會不會對存量房進行征收,會不會有減免面積,稅率大概是多少,對這些問題您怎麽看?
賈康:財政部已明確表示房地産稅改革試點今年不會擴圍。我認爲今後的方案設計要設置免征面積,從高端存量住房入手。上海的試點是只動增量,不動存量。重慶做得更全面一點,還動了高端的存量。應該更多借鑒重慶的經驗。稅率各地會差異化設計。
問:您覺得中國的宏觀稅負水平偏高嗎?
賈康:有關部門反複測算過,中國宏觀稅負屬于發展中經濟體平均水平,明顯低于發達經濟體,不存在可比指標上的宏觀稅負過高問題。關鍵在于,中國不進入宏觀稅負設計的稅外負擔和隱形負擔比較沉重。要全方位地來考慮企業負擔問題,除了稅收之外,還要考慮非稅的部分,以配套改革減稅降負。
實習生周嘉鳴對此文亦有貢獻。
《中國改革真命題:邁向高質量發展》由本篇對話嘉賓賈康著,闡述了在中國改革過程中攻堅期和深水區的難點和“卡脖子”問題,並從四個方面探討思考中國改革的真命題。
賈 康 簡 介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現任全國政協參政議政人才庫特聘專家,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肅、廣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專家、顧問或咨詢委員,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國家行政學院、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南開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安徽大學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1995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爲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多次受黨和國家領導同志之邀座談經濟工作。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第二屆理事會期間任首席經濟學家),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爲全國精品教材。2017-2020年又撰寫出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論模型與實踐路徑》、《供給側改革主線上的未來財稅》、《財政學通論》等多部專著。2021年與劉薇合作《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一書又獲評“2021年度中國好書”。根據《中國社會科學評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國哲學社會科學6268種學術期刊700余萬篇文獻的大統計分析,賈康先生的發文量(398篇),總被引頻次(4231次)和總下載頻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綜合指數3429,遙居第一,是經濟學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