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注冊公司,沒有法人的概念,卻需要知道“董事”的職責。
如果是100%外國人持股的新加坡本地公司,必須有一位持有新加坡長期居留身份的人作爲公司的董事(如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企業家創業准證持有者),這樣公司才可以注冊。
根據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網站上的信息, 董事是負責管理公司事務並且掌管公司的運營情況。 董事必須客觀的做決定,爲了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同時董事也需要誠實,勤勉履行其職責。
新加坡注冊公司對董事有哪些基本要求呢?
1. 在新加坡公司法的規定下,一個公司至少需要有一位董事,最多可以有多少位董事一般都會在公司章程裏說明。
如果一個公司僅有一位董事,那麽這個唯一的董事也有可能是該公司的唯一股東。然後,這個董事不可以同時當公司的法定秘書。也就是說,一個只有一位董事的公司必須至少有兩個公司公務人員,如董事和秘書。
2. 新加坡注冊公司需要有至少一位董事是新加坡常住居民。
新加坡常住居民的意思是說這個董事長期居住的地方是新加坡。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永久居民或者創業准證持有者都可以被作爲新加坡常住居民。 在符合外國人力資源雇傭的現行新加坡法律法規的情況下,EP高級職員簽證持有者也被作爲新加坡的常住居民。
3. 2009年3月1日起,任何一個18歲以上的人都可以做公司的董事
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最低年齡要求爲18歲,沒有最高年齡限制。
上市公司或這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董事最低年齡要求爲18歲,最高年齡爲70歲,除非這位董事在公司年度大會上重新被指定爲董事。
4. 誰不可以當公司的董事
破産的人
涉嫌欺詐或不誠實的犯罪的人
當法院發出此人不適合當董事的廳令
在5年內觸犯三個或以上公司法下的相關法令
在5年內接到三次或以上高級法院發出的觸犯法令的廳令
由于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因被清盤的公司
5. 報告變化的義務
新加坡注冊公司董事需要書面通知公司如果他的董事資格被取消。 公司需要在接到通知後的一個月內向新加坡會計和企業管理局ACRA報告這件事情。因爲ACRA並沒有自動更新董事的情況。 董事被取消資格後有義務向他任職的每一個公司進行書面通知。
**如果董事已經被取消了董事資格卻沒有書面通知公司的話,就觸犯了公司法的條令, 將被罰款不超過15000新幣或者坐牢不超過三年,同時如果在被定罪後持續觸犯法令,將被處罰每天1000新幣的罰金。
***如果公司在收到董事被取消資格的書面通知後沒有報告給ACRA,將被罰款不超過5000新幣,在被定罪後持續觸犯法令的話,公司將支付最多200新幣的罰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