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蘭台,系頭條號簽約作者
項羽曾經把自己整個家族“出賣”給了楚王,以換取楚王對他作爲項梁繼承人地位進行背書。
可以說,在項羽殺宋義之前,項羽和楚王熊心是非常默契的合作夥伴。
爲什麽這麽說?
首先說,在諸侯滅秦之前,以項梁爲代表的項家與其說是臣屬關系,不如說是合作關系,因爲項梁的“武信君”這個頭銜不是楚懷王封的,也不是項梁立楚懷王後請求楚懷王給予確認的,自始至終都是項梁自號。
也正因爲項梁爲代表的項氏家族與楚懷王這種微妙的關系,楚懷王才會對劉邦這樣不屬于項梁勢力的獨立武裝顯得“求賢若渴”。
而項梁死後,不管是項氏家族還是劉邦、呂臣這樣依附于項梁麾下的獨立勢力都顯得茫然無措,這個時候衆人才想起還有一個楚懷王在盱台,這才趕緊把楚懷王從盱台接到了彭城。
如果大家看地圖就能發現,彭城比盱台更靠北,如果說爲了楚王安危,根本沒必要把楚王從更南方的盱台遷移到彭城,只能說楚懷王遷移到彭城,爲的不是楚王的安危,而是在項梁戰死的情況下,項氏家族以及依附于項氏家族的其他獨立武裝都需要另一杆大旗來保證這個軍事小集團不至于煙消雲散。
楚懷王到了彭城後發生了一件事,史記上說就是楚懷王到了彭城就兼並了項羽以及呂臣的軍隊。
楚兵已破於定陶,懷王恐,從盱台之彭城,並項羽、呂臣軍自將之。以呂臣爲司徒,以其父呂青爲令尹。——《史記·项羽本纪》
其實這很有意思,因爲項梁之前任命了自己部將陳嬰爲楚國上柱國,統帥楚國所有的軍事力量,那麽楚懷王又從哪裏來的本錢“並項羽、呂臣軍自將之”呢?
目前沒有史料可以解釋這一切,而後世的說法有很多,我覺得都各有各的道理,這裏我也提出我自己的一點看法:
首先,項羽雖然在項氏家族裏比較“出挑”,但是事實上要說項羽一定能繼承項梁的政治軍事遺産,也未必;因爲根據秦朝律法,項伯的繼承權都要在項羽前面。
當然,亂世不可能按照和平時期繼承方式來繼承,但是項氏是一個大家族,不是孤家寡人,不僅有項羽、項伯,還有項莊、項沱等項氏族人,畢竟項梁戰死時也沒有留下什麽遺言、遺囑,而當時章邯在項梁戰死後認爲南方威脅已經很小了,轉而攻擊齊國與趙國了,可以說此時楚國暫時是安全的。
那麽,在沒有明顯外患的情況下,項羽很難以自己軍事才華爲理由強行讓其他項氏族人服從他作爲項梁繼承人的地位;而如果按照秦朝律法,那麽項羽繼承順位很低。
也就是說,在項羽不能使用暴力的情況下,很可能項氏家族選出來的項梁繼任者不是項羽而是其他人。
《史記》只記載項羽傳記,很多其他項氏活動沒有記載,但不見得就沒有其他實權派,比如項它在項梁在世的時候就曾獨當一面與齊將一起救魏,這也說明了項羽並非家族中唯一握有兵權者。
這個情況對于項羽個人來說自然是非常危險的。
而這個時候,對于項羽來說,手裏沒有一兵一卒的楚懷王就成了他最好的合作對象。
此時楚國的軍隊主要分爲三股力量,第一自然是項羽統帥的項梁殘部,第二是陳勝部將呂臣統帥的蒼頭軍殘部,最後才是劉邦爲首的獨立武裝。
這三股軍事力量中,毫無疑問是項梁殘部實力最強,但是,可以肯定,項梁殘部不等于項羽殘部,項羽並不能完全掌握這支軍隊;剩下就是呂臣的蒼頭軍殘部。
所以,對于項羽來說,當時最符合他利益的方法就是把自己不能完全控制的軍隊“上交”給楚王,同時,和楚王合力吞並了陳勝建立“張楚”最後殘余力量,而讓劉邦這支獨立武裝駐守可以說屬于前線的砀郡,防止秦軍突襲。
最後我們從《史記》裏看到的就是在楚王“吞並”項羽、呂臣軍隊後,真正受損失的是呂臣,他的軍隊徹底被楚王吞並了,他和父親只能進入楚王朝廷被“挂”起來。
而真正的贏家除了楚王熊心,另一個則是項羽。
項氏家族雖然失去了軍隊的絕對控制權,但是項莊等項氏族人還充斥在項梁余部裏,如果項氏家族的軍隊真徹底被楚王吞並,那麽楚王肯定會像安置呂臣父子一樣安置項羽以及整個項氏家族。
可從《史記》上看,楚王並沒有把項羽以及其他項氏族人“挂起來”,而是以楚王的名義官方肯定了項羽作爲項梁政治繼承人的地位,年僅20多歲的項羽越過了自己叔叔項伯,被封爲“魯公”以及楚軍“次將”。
王召宋義與計事而大說之,因置以爲上將軍,項羽爲魯公,爲次將,範增爲末將,救趙。——《史記·项羽本纪》
無論是“魯公”還是“次將”,這都是其他項氏族人沒有的待遇,可以說,項羽作爲項梁政治軍事繼承人的地位,在這一刻才真正確定了下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