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2月19日訊(記者郝曉燕 通訊員劉石 袁劍)昨日,記者從武漢市海關獲悉,海關總署發布2019年第5號公告《關于進一步規範攜帶寵物入境檢疫監管工作的公告》,只要符合有關要求的寵物將免予7或30天的隔離檢疫,寵物通關更便利。該公告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公告》規定,旅客攜帶入境的寵物僅限犬或者貓,並且每人每次限帶1只。攜帶人應當向海關提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動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和狂犬病疫苗接種證書,寵物應當具有有效的電子芯片。
據了解,《公告》與此前寵物入境檢疫要求最大不同在于,在此之前,除導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于隔離檢疫外,其他寵物須在入境口岸指定隔離場接受7天或30天隔離檢疫。
而《公告》實施後,將有三類情形的入境寵物經現場檢疫合格後可以免于隔離檢疫,可通過任何口岸入境,具體爲:來自新西蘭、澳大利亞、美國夏威夷、英國、日本、新加坡等19個指定國家或者地區的寵物;來自非指定國家或者地區,但具有有效電子芯片,可以提供采信實驗室出具的狂犬病抗體檢測報告並經現場檢疫合格的寵物;攜帶寵物屬于導盲犬、導聽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電子芯片的。
據武漢海關動植物檢疫處負責人介紹,不屬于上述3類情形的,應當從海關總署網站上公布的9個建設有隔離檢疫設施的口岸入境並進行30天隔離檢疫。
武漢海關提醒,旅客要提前爲寵物辦理好入境所需的電子芯片、檢疫證書、疫苗接種證書以及狂犬病抗體檢測報告,對不符合相關檢疫要求的入境寵物,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限期退回或者銷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