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關總署發布2019年第5號公告《關于進一步規範攜帶寵物入境檢疫監管工作的公告》,新規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公告大幅變更了寵物入境的檢疫規定,首次允許符合要求的境外寵物入境免除隔離期。
作爲全國最大的陸路旅檢口岸,拱北口岸日平均進出境人員約35萬人次,旅客攜帶寵物入境的情況較爲普遍。
在此之前,除導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于隔離檢疫,其他寵物須在入境口岸指定隔離場接受30天隔離檢疫。而新規實施後,對來自新西蘭、澳大利亞、斐濟、法屬波利尼西亞、美國夏威夷、美國關島、牙買加、冰島、英國、愛爾蘭、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等19個指定國家或地區, “兩證”(官方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齊全,芯片符合要求且檢疫現場臨床檢查合格的寵物,可免予隔離檢疫。
新規還提到,如果寵物來自非指定國家或地區,還須提供狂犬病抗體檢測報告,方可免予隔離檢疫,否則只能從北京首都機場、北京西站、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等9個具備隔離檢疫條件的口岸入境,並接受爲期30天的隔離檢疫。需要注意的是,每人每次只能攜帶1只犬或1只貓入境。
【記者】劉豔婷
【通訊員】範滿昌 蔡蒙蒙
【作者】 劉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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