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關總署發布2019年第5號公告《關于進一步規範攜帶寵物入境檢疫監管工作的公告》,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寵物檢疫監管必不可少
隨著國際會議、人員交流、外籍來華、留學歸國人員直線式增多,攜帶寵物入境的旅客也越來越多,寵物是多種病毒和寄生蟲的宿主,存在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寵物進出通關更加便利
此公告對入境寵物檢疫監管工作進一步的細分和完善,在確保入境寵物安全前提下,適應口岸執法新形勢,爲入境寵物通關提供更多便利,充分彰顯人性化。
幹貨來了!
與以往要求
一致
旅客每人每次僅限攜帶
1只犬或貓入境
需向海關提供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動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狂犬病疫苗接種證書且寵物具有有效的電子芯片。
與此前要求
不同
實施前
除導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于隔離檢疫,其他寵物須在入境口岸指定隔離場接受7天或30天隔離檢疫。
實施後
三種情形的寵物經現場檢疫合格即可順利通關,免于隔離檢疫。
三種免于隔離的情形
1.
來自指定國家或者地區攜帶入境的寵物,具有有效電子芯片,經現場檢疫合格的。包括新西蘭、澳大利亞、斐濟、法屬波利尼西亞、美國夏威夷、美國關島、牙買加、冰島、英國、愛爾蘭、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國香港、中國澳門。
2.
來自非指定國家或者地區的寵物,具有有效電子芯片,提供采信實驗室出具的狂犬病抗體檢測報告(抗體滴度或免疫抗體量須在0.5IU/ml以上)並經現場檢疫合格的。
3.
攜帶寵物屬于導盲犬、導聽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電子芯片,攜帶人提供相應使用者證明和專業訓練證明並經現場檢疫合格的。
需要注意的是,攜帶需隔離檢疫的寵物應從具備進境寵物隔離檢疫條件的口岸入境。建議攜帶需隔離檢疫寵物的旅客從以下口岸入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具備條件的口岸
北京首都機場 |
北京西站 |
上海虹橋國際機場 | 上海浦東國際機場 |
上海火車站 | 上海國際客運中心 |
吳淞口國際郵輪碼頭 | 烏魯木齊地窩堡國際機場 |
阿拉山口 |
海關提醒
攜帶寵物入境,首先要了解海關總署關于攜帶寵物入境檢疫監管工作的要求,提前爲寵物辦理好入境檢疫所需的電子芯片、檢疫證書、疫苗接種證書等。此外,受長途運輸或隔離檢疫等因素影響,爲了愛寵健康考慮,不建議攜帶年老體弱、處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及有既往病史的寵物入境。
供稿:南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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