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出,我國一直依賴道德勸說和調解,來處理鄰裏噪音問題,對于涉及屢犯不改違規者的案件,政府也缺乏法律措施進行管理。因此,這個專門管理鄰裏噪音的機構須通過立法授權,才能有效地應對惡劣的鄰裏噪音行爲。
咨詢小組從5月至9月通過線上調查、小組討論會,及與相關利益相關者召開會議,共收集了近4400名公衆對鄰裏噪音問題的意見。小組也前往韓國首爾了解當地政府如何處理鄰裏噪音問題,最終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社區規範與建議。
今年4月成立的鄰裏噪音社區咨詢小組(Community Advisory Panel)星期六(11月19日)舉行閉幕對話會,並將建議報告提呈給社區事務署和文化、社區及青年部。
另外,小組呼籲公衆積極主動地與鄰居建立關系,以友好的方式達成相互理解。例如,在面對鄰裏噪音問題時,雙方應先通過溝通來解決問題,而不是立即向當局求助,如此一來才能維系良好的鄰裏關系。
小組也建議將安靜時段從目前的晚上10時30分至隔天早上7時,延長至晚上10時至早上8時。報告指出,有超過50%的受訪者表示,在安靜時間內,任何噪音都是不可接受的。
根據建議報告,政府應指定一個機構來專門管理鄰裏噪音問題,並給予機構明確的執法權,以有效地解決鄰裏噪音問題。同時,政府也須審查調解和收集證據的過程,包括強制雙方接受調解和使收集證據程序更方便。
國家發展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出席了閉幕對話會。她受訪時說,政府將認真研究小組所提呈的建議,再考慮如何調整相關政策,希望在明年上半年能有進展。
政府有必要指定專屬機構,采取執法行動及處罰措施,並改善調解糾紛和收集證據的程序,以更好地解決鄰裏噪音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