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司法委員吳亦涵認爲,從概念和設計上,兩家公司的小鳥商標都有相似之處,這可能會造成混淆,讓消費者以爲兩家公司是有關聯的。
根據判詞,微微科技選用一個黃色蜂鳥的圖案爲商標,是因爲蜂鳥小巧且具備出色的飛行能力,這象征公司能快速應對市場的各種需求;同時,蜂鳥圖案設計中也可看到“V V”的英文字母。公司這些年來在研發一個提供私人禮賓服務的手機應用,原本也計劃把黃色蜂鳥的商標使用在手機應用上。
微微科技的立場是,黃色蜂鳥與藍色小鳥這兩個商標區別明顯,比如前者體型呈V形,鳥喙又長又細,這有別于推特商標。
微微科技(V V Technology)是本地一家研發手機應用的科技公司,在2018年9月注冊以黃色蜂鳥爲設計圖案的商標。
司法委員認爲,消費者可能混淆這兩個商標,以爲兩家是同樣公司,或黃色蜂鳥是推特的新商標等,因此法庭接受推特的立場,不批准微微科技使用黃色蜂鳥商標。
隔年,推特對微微科技的注冊提出反對,新加坡知識産權局(IPOS)今年3月接受推特的申請,阻止微微科技注冊商標。
微微科技2018年9月注冊黃色蜂鳥商標,隔年,推特對此提出反對,新加坡知識産權局今年3月通過推特申請,阻止商標注冊。微微科技不服裁決,提出上訴被駁回。
本地科技公司使用黃色蜂鳥的圖案爲商標,引起美國社交媒體公司推特反對,理由是該標志與推特的藍鳥商標相似。科技公司針對推特的反對上訴至高庭,但被駁回。
與知識産權局判斷一致 司法委員認爲兩鳥形似
微微科技不服裁決,提出上訴,高庭星期三(23日)發表書面裁決,駁回上訴。
推特則從2006年起開始使用山地藍知更鳥(mountain bluebird)爲商標。藍色小鳥的圖案設計多年來不斷地衍變,直至2013年前後開始使用現有版本的設計。
不過,司法委員同意知識産權局的判斷,即兩個商標設計其實有許多相似之處,包括都是小鳥的側面輪廓、雙翼往後展開,以及都有弧形線條等。兩個商標之間所謂的差別也很細微,一般消費者未必認得出,並且可能會誤以爲這兩個商標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