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紀律審裁庭早前所發出的判詞,這起紀律檢舉案件涉及迪舒沙在2018年12月與隔年1月間,代表同屬一集團的藥劑用品公司Amber Compounding Pharmacy與Amber Laboratories(簡稱Amber)處理一起民事訴訟時的行爲。Amber當時是起訴一名前職員盜取公司機密資料。
到時候,迪舒沙可通過代表律師針對所面對的指控做出答辯,而律師公會則會對迪舒沙所應面對的處分進行陳詞。三司特別庭未定下審案日期,若裁定迪舒沙專業行爲不當,三司可以谕令將他除名、吊銷起律師執照一段時間,或讓他接受其他處分。
迪舒沙一共面對五項違反律師專業法令的指控,審裁庭今年4月舉行了五天聆訊審理此案後,裁定迪舒沙面對的其中一項指控成立,其余四項則被駁回。由于審裁庭認爲迪舒沙做出的不當專業行爲具有一定的嚴重性,因此按照相關法律,將案件移交給三司特別庭決定處分。
來自李及李律師事務所的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議員迪舒沙否認做出任何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爲。代表他的陳志明高級律師告訴《聯合早報》,在紀律檢舉案所涉及的事件中,迪舒沙無疑秉持了最高的誠信標准。“我們接下來會針對指控做出強烈辯駁,並且要求(三司特別庭)將指控駁回。”
審裁庭說:“我們明白當碰到刁鑽客戶時,律師難以執行其職責,但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律師更要堅守他或她對法庭的職責。”
迪舒沙也是國會副議長。
人民行動黨星期二晚上發出媒體聲明強調,誠信、誠實與清廉是行動黨所秉持的核心價值,每一名行動黨議員的名聲地位都代表著黨,行動黨也要求所有議員必須維持最高水平的行爲。
行動黨:對迪舒沙涉案知情 裁決後決定是否采取行動
律師公會是在2020年9月,接到高庭助理主簿官代表最高法院上訴庭針對迪舒沙提出投訴。由律師公會所委任的調查委員會(Inquiry Committee)調查後,認爲迪舒沙違反了他對法庭的職責,建議對他處以2000元罰款,同時認爲無須將投訴交給紀律審裁庭正式審理。律師公會理事不同意委員會的建議,去年11月向法院申請委任紀律審裁庭審理此案,獲得大法官梅達順批准。
迪舒沙在2018年12月正式成爲Amber的代表律師,並且在隔年1月底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准許客戶對外分享相關文件與信息。不過,審裁庭指出,律師事務所的內部電郵揭露,迪舒沙與同事已知道Amber擅自對外分享官司文件與資料,但在向法庭提出申請的過程中,迪舒沙並沒有披露此事,包括在協助Amber代表提呈宣誓書給法院時隱瞞證據。
律師議員迪舒沙因被指協助客戶向法庭隱瞞證據,被紀律審裁庭裁定他身爲律師的專業行爲失當,案件接下來移交給三司特別庭決定迪舒沙所應接受的處分。
聲明指出,行動黨對迪舒沙以律師身份接受律師公會檢舉一事知情,迪舒沙也已向黨表示沒有做出任何不當的專業行爲。行動黨將等候三司特別庭對此案做出定奪後,再決定是否有必要采取任何進一步的行動。
在迪舒沙未接手官司之前,Amber在沒有獲得法庭批准的情況下,擅自把與官司有關的文件與資料披露給其他人,包括多個監管與調查單位。由于法庭早前已指示官司的訴辨雙方不准把相關文件與資料外泄,或用于官司以外的用途,因此Amber這麽做等于是違反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