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迪尼斯(34歲)則表示,夫婦之前在附近巴士站放置舊物,遭投訴後,近兩星期才搬來天橋下。
有公衆擔心衛生問題,有人以爲兩人“無家可歸”。附近咖啡店食客說,常看到兩人夜晚在外露宿,還以爲是無家可歸。
公衆以爲夫婦沒屋住
當局早前多次安排租賃組屋單位,讓夫婦有瓦遮頭,也有不同單位和社工提供幫忙,當時兩人多次拒絕,認爲單位不是太遠就是不夠空間囤放物品。
據觀察,從天橋一端走下來後,就看見近10米的有蓋走道兩邊都擺滿了拾荒夫婦囤積的舊貨與雜物,其中包括不少紙箱、塑料袋、電線板、充氣用途的氦氣(Helium)罐等,還有一輛搬運雜貨的鐵板三輪車,現場看上去十分髒亂。
“最近雨季,在外面睡覺對身體不好,覺得他們很可憐。”
《新明日報》早年報道,這對夫婦稱賭博累人,賣屋無處住,因此選擇在外露宿,靠賣舊貨和在咖啡店當幫手過活,之後多年來輾轉“駐守”于實龍崗後港一帶。
他說,賣舊貨一個月最少能賺1000多元。“我們自食其力,總比乞討好。”
“我們現在就是回家洗澡,上廁所則借用附近咖啡店的衛生間。”
此外,他也擔心若沒人看守,晚上會有人拿走他們的東西,或是雜物釀火患還是被人拿去打架,他怕負責任,所以只能在該處守著物品。
只回家洗澡
記者走訪現場,發現兩人原來就是《新明日報》過去幾次報道的拾荒夫婦。他們早前曾在高文一帶搬遷三次,兩年前搬到實龍崗路上段附近的店屋後巷,近期又搬到上述地點繼續他們的露宿生活。
冠病剛暴發時,疫情措施嚴格,拾荒夫婦沒再露宿街頭,東西也都搬回家。王先生說,他們當時只能一個人繼續出去收舊貨,一個人打散工。
曾拒社工幫助
有讀者致電《新明日報》,指有對夫妻在位于後港3道第107座組屋附近的一座天橋底下風餐露宿,周圍還堆放各種雜物。
“我感覺走道變得肮髒,像垃圾堆。”
拾荒叔王先生(53歲)告訴記者,他的住家就在附近的第174C座組屋,並不是無家可歸。
有家不歸,曾露宿街頭多年的拾荒夫婦如今將天橋下方的有蓋走道當家,在那裏堆放雜物。
“雖然有地方住,但我們的東西沒法放在家裏,而且還要搬上三樓太麻煩,所以幹脆睡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