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稱是動物愛好者,曾飼養過烏龜、倉鼠和魚,但不清楚殺蟲劑的危害,她對鄰居痛失小鳥感到遺憾。
法官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後,她星期五(1月27日)上證人欄抗辯。
被告涉嫌向樓上單位的紅耳鹎噴殺蟲劑,但辯稱是在殺滅蚊蟲。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說,她當時知道樓上鄰居把鳥籠挂在窗外,但她指女鄰居事發時在家,卻沒有馬上取下鳥籠,她對此感到意外。
盡管她和丈夫前後投訴約15次,但她認爲情況沒有好轉,當局曾多次派人上門提醒鄰居移開鳥籠,但鄰居不聽勸。
被指借助電風扇的風力,對准樓上鄰居的小鳥噴殺蟲劑,婦女抗辯稱自己只是在殺滅蚊蟲,“窗外有芒果樹,偶爾也有漂亮的小鳥停在樹上,因此朝著芒果樹噴殺蟲劑是不對的,我才會往上噴”。
雙方證人都已供證完畢,案展4月10日讓雙方提交結案陳詞。
她說,樓上單位經常傳出噪音,還把鳥籠挂在窗外構成安全隱患,因此她和丈夫在事發前曾向不同的政府機構投訴,包括建屋發展局、市鎮理事會、國家環境局和公園局等。
被告說,她事發當天看到蚊子才會連續噴殺蟲劑三次,直到蚊子掉落下來。
她爲了把蚊子驅趕到窗外,才會開著電風扇和對著窗外噴殺蟲劑,但窗外剛好有芒果樹,偶爾也有漂亮的小鳥停在樹上,因此朝芒果樹噴殺蟲劑顯然是不對的,她才會往上噴。
被告稱,女鄰居事發時沒有馬上拿下鳥籠,也沒有及時發短信提醒她或丈夫,直到公園局人員兩周後上門提醒,她才意識到有問題,趕緊購買驅蚊液取代殺蟲劑。“我不知道殺蟲劑會對鄰居的小鳥造成影響,我以爲殺蟲劑對人類和寵物是安全的。”
樓上鄰居羅曼早前供證時說,他飼養的一只四歲至六歲的紅耳鹎有咳嗽問題,他才會把鳥籠挂在窗口邊曬太陽。這只鳥事後出現呼吸困難的症狀,事發半年後死亡。
被告徐慧茹(譯音,40歲)接受控方盤問時說,她當時知道樓上鄰居把鳥籠挂在窗外,但她指女鄰居事發時在家,卻沒有馬上取下鳥籠,她對此感到意外。
不過,控方直言被告說法“完全說不通”,並指路人拍下的視頻顯示被告當天不止噴三次,噴殺蟲劑的方式也顯然是刻意對准樓上的鳥籠。
被告不承認一項抵觸動物與飛禽法令的控狀,指她于2021年11月11日在榜鵝組屋單位內,借助電風扇的風力,向樓上單位的紅耳鹎(Jambul)噴殺蟲劑,導致它咳嗽情況惡化和呼吸困難。
她強調,當時住家前方正在施工,因此出現積水問題,家裏經常出現蚊蟲,她事發當天噴殺蟲劑只是要殺滅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