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見死不救或坐牢打鞭
婚姻注冊記錄顯示,兩名被告在2018年注冊成爲夫妻,白偉健曾在2012年有過第一段婚姻。
沈靓秀原本面對的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指她在同年1月8日晚上9時至10時之間,在另一組屋單位裏用力將女嬰丟向嬰兒床,導致女嬰頭骨骨折。
根據刑事法典304C條文,住在同一屋檐下卻見死不救的罪名若成立,白偉健將面對最長20年監禁,外加罰款或鞭刑。
由于女嬰已過世,法官批准控方申請,取消早前下達的媒體禁制令(Gag Order)。換言之,夫妻和女嬰的名字可以公開。
身材瘦小的白偉健染著一頭金灰色頭發,手臂也有文身,他星期一穿著黑色上衣和戴著淺藍色口罩被押到法庭。白偉健出庭時表情淡定,通過華語通譯員告訴法官,他有意聘請律師。
若謀殺罪成,沈靓秀將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外加鞭刑。不過,按照我國法律,女性可豁免鞭刑。(人名譯音)
將女嬰丟向嬰兒床導致頭骨骨折
女嬰過世後,沈靓秀被改控謀殺,她目前同樣被還押中央警署,案展至2月10日過堂。
白偉健的案件則在星期一(2月6日)過堂,他被加控一項罪名,指他與妻子同住,也經常與女嬰白雨萱接觸,他明知妻子早前虐待女嬰的情況和嚴重程度,應該意識到女嬰可能面對傷害,但他在1月8日看到妻子虐打女嬰時,卻沒有采取措施保護女嬰,導致女嬰被虐死。
法官最終批准控方要求,下令將白偉健還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間將被帶出協助調查,包括帶回現場重組案情和搜證等。案展2月13日過堂。
夫妻倆是沈靓秀(29歲)和白偉健(31歲),兩人在2023年1月14日被控。妻子面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罪,丈夫面對的是一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不過,沈靓秀的案件于2月3日在國家法院過堂時,庭上揭露兩個月大的受害女嬰案發後傷重身亡,沈靓秀因此被改控謀殺。
一對夫妻早前被控虐待兩個月大女嬰,女嬰過後傷重身亡,妻子改控謀殺,丈夫則被指見死不救,星期一(2月6日)加控一項罪名。
白偉健面對的另一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名,指他于2023年1月5日淩晨1時30分,在三巴旺一組屋單位內掌掴女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