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對此回應說,警方需要時間取證和完成調查,因此批准控方提出的全部申請,案展2月10日過堂。
沈靓秀接著問法官:“警察已經說我有罪,還有什麽可調查的?”
由于男被告的案件沒有在星期五同時過堂,因此針對他的媒體禁制令並未解除,他的案件展期至2月6日過堂。
根據婚姻注冊記錄,兩名被告在2018年注冊成爲夫妻,而男被告曾在2012年有過第一段婚姻。
住在隔壁的西蒂(36歲,無業)說,案發當晚,她聽到走廊傳來急促的腳步-聲,開門一看才知道是民防人員在走廊奔跑。
“他們(男女被告)應該是夫妻,兩三年前才搬來這個租賃單位,偶爾會帶小孩一起出門,一家人的關系看起來不錯。”
另一鄰居努瑪雅(29歲,家庭主婦)則說:“女嬰滿月時,親戚朋友上門一起慶祝,他(男被告)還臉帶笑容,拿蛋糕過來請我吃。發生這樣的事,真讓人難以置信。”(人名譯音)
案件星期五(2月3日)在國家法院過堂,庭上揭露受害女嬰案發後傷重身亡,沈靓秀因此被改控謀殺。
事發組屋是一間租賃單位,記者上門走訪時,鄰居都對女嬰的逝世驚訝不已。
她通過華語通譯員告訴法官,她不理解控方的申請。但在通譯員重複後,沈靓秀表示已經聽懂。
若謀殺罪成,沈靓秀將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外加鞭刑。不過,按照我國法律,女性可豁免鞭刑。
鄰居:女嬰滿月時 男子曾請客吃蛋糕
沈靓秀通過視訊出庭,她身穿紅色有領上衣,盤起一頭金褐色長發,身材相當矮小。
現年29歲的沈靓秀在2023年1月14日被控上法庭。她面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指她在同年1月8日晚上9時至10時之間,在三巴旺的一個組屋單位內對兩個月大的女嬰白雨萱動粗,她用力將女嬰丟向嬰兒床,導致女嬰頭骨骨折。
除了沈靓秀,另一名31歲男子同樣在1月14日被控上庭,他面對一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名,指他于2023年1月5日淩晨1時30分,在另一個單位內掌掴同一名女嬰。
丈夫掌掴同一女嬰 被控虐嬰罪名未變
控方隨後要求將沈靓秀還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間可以外出協助調查,包括把她帶回現場重組案情。
由于受害女嬰已過世,加上她沒有其他兄弟姐妹,控方因此向法官申請取消早前下達的媒體禁制令(Gag Order),即可以公開被告和女嬰的名字。
她看不清楚究竟發生什麽事情,但能感覺到當晚的氣氛是緊張的。
男被告面對的罪名目前維持不變,庭上沒有揭露兩名被告與女嬰的關系。
一對夫妻早前被控虐待兩個月大女嬰,女子被指用力將女嬰丟向嬰兒床,導致女嬰頭骨骨折,過後傷重身亡,女子因此被改控謀殺,男子罪名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