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加坡一位名叫沈靓秀(29歲)的母親,把自己的2個月大的女兒虐待致死。令人奇怪的是,該女子的丈夫(白偉健,31歲)被指控,罪名則是“見死不救”罪。


若罪名成立,被告沈靓秀將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外加鞭刑,不過按照新加坡法律,女性可豁免鞭刑。
而白偉健或將因爲“見死不救”將面臨最長20年監禁,外加罰款或鞭刑。
小科普:什麽是見死不救罪?新加坡法律規定:造成或允許14歲以下兒童、家庭傭工或同一家庭中的弱勢人士死亡。根據條款解釋,一個人應被視爲某一家庭的“成員”,即使該人不住在該家庭中,如果該人經常訪問該家庭,而且訪問時間如此之長,以至于有理由將其視爲該特定家庭的成員。
目前,白偉健在2月13日以10萬元獲得保釋,在此期間必須提交護照和佩戴電子追蹤器,也不得聯系或接觸16個月大的兒子。—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