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告也涉嫌共謀向馬來亞銀行申請1450萬元的定期貸款,後來沒有得逞。控狀顯示,他們替‘A’Clinic公司申請貸款,提呈三名擔保人的虛假估稅通知書,也在未得到對方同意前提供第四名擔保人的名字。
蔡榮金(46歲)、邬偉宏(48歲),以及方忠鴻(48歲)星期二(2月21日)各被控45項控狀,指他們共謀欺騙、作出虛假的宣誓聲明,以及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
若共謀欺騙的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入獄最長10年以及罰款。作出假宣誓聲明罪名若成立,被告可被判最長三年監禁以及罰款。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的罪名則監禁最長一年,或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
根據控狀內容,被騙的金融機構有渣打銀行、馬來亞銀行、彙豐銀行、花旗銀行、聯昌銀行,以及信用卡公司美國運通(American Express)。
至于三名被告和其他涉案人的關系,以及具體的犯案動機,目前不得而知。
涉嫌替14人向稅務局提呈假資料
蔡榮金表示有意抗辯,並說要聘請律師,邬偉宏也要求時間考慮和找律師。兩人的案件展至3月21日過堂。
另外,三名被告也被指替14人向國內稅務局提呈假資料,總共提交了27份虛假的宣誓聲明。14人當中包括涉及提呈誇大年收入的八人。
涉嫌替數人申報誇大的年收入,有意欺騙六家金融機構發放約1600萬元的資金,三名男子被控上庭。
除了以上罪狀,方忠鴻面對多三項與毒品和吸毒有關的控狀,他的案件安排在3月10日進行審前會議。
警方文告指出,2018年3月至8月間,三名被告涉嫌爲八個人提呈誇大年收入的估稅通知書(Notice of Assessment),有意欺騙六家金融機構爲這八人提供信貸服務或發放貸款,涉案金額高達1600萬元。
渣打銀行被騙七次發放款項,總共損失超過104萬元,損失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