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是在調查涉案同夥時,查出男子身份。兩人涉嫌在2021年至2022年參與超過500萬元的犯罪活動和騙案。
警方也在行動中,起獲男子的電子設備和多張他人的銀行卡。
若罪名成立,男子將面對長達10年監禁,或罰款高達50萬元,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警察部隊發出文告指出,被捕的20歲男子涉嫌支付他人傭金,以換取他們的銀行戶頭,作爲犯罪用途。
警方強調,當局嚴正看待任何涉及騙案的罪行,違法者將面對法律制裁。爲避免卷入洗錢罪行,民衆應拒絕爲他人接收和轉賬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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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同夥已于上星期六(2月25日)被控上庭,男子則將在星期三被控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被指參與500萬元騙案,男子涉嫌以傭金換取他人的銀行戶頭。警方追查涉案同夥時,查出男子身份,他星期三(3月1日)將被控上庭。